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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审判,很有帮助!

2023-02-16 23:10 蚌埠发布客户端  


蚌埠发布客户端讯    2月15日下午三点,在淮上区解放路淮河公路桥西“靓淮河”工程北岸休闲场所,伴随着庄严的法槌声在淮河岸边响起,禹会区人民法院采用巡回审判的方式对潘某某非法采矿罪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审判现场吸引了100多名市民驻足观看。



据了解,此次环境资源巡回审判是禹会区人民法院联合蚌埠市水利局,并结合我市“靓淮河”工程开展的。借巡回审判的形式“以案释法”,进一步强化广大市民环保意识、环境资源保护意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惩罚与教育并重的司法作用。

在公开庭审现场,公诉人以被告人潘某某未取得采砂许可证,擅自进入禁采区内采砂,情节严重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对潘某某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经过公诉人询问被告人、辩护人提问、控辩双方取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后,鉴于被告人潘某某认罪态度良好,并当庭表示今后“奉公守法、多做公益”,审判长宣布本次庭审结束,审判结果择期宣判。



“巡回审判,是人民法院为了方便群众,采取巡回流动的方式,选择案件发生地、当事人所在地或其他方便群众诉讼的地点,开庭审理案件的一种审判方式。”担任此次案件审判长的王芳在接受采访时说,“巡回审判之前进过社区、三岔河湿地公园等地点。这次选择在‘靓淮河’生态修复工程现场进行,是结合案件本身破坏生态资源环境的性质和特点,与‘靓淮河’生态修复工程发挥修复作用,改变淮河两岸脏乱差历史状况,建成市民休闲娱乐生活的中心公园形成鲜明对比,借此强化大家对于环境资源保护的认识。



“碰巧路过看到这边有这个庭审,第一次接触到巡回审判这种形式。”市民黄亮亮说,“整个案子听下来对自己的帮助还是挺大的,对庭审的流程、一些司法知识都有了更深的认识。”

市水利局,市水政监察支队、市河道管理处、市农村饮水和水土保持管理站、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行政执法人员及庭审所在地社区相关人员也共同旁听了此次庭审案件。“我是主要负责淮河南岸的管理工作,听完这个案子很受益,对于自己工作的职责和今后工作的开展很有帮助。”市河道管理处工作人员赵子豪说。



王芳表示:“今后会更多开展巡回审判活动,选取典型案件、典型地点、典型人物进行司法教育的开展。”(见习记者 王立春 文/图 通讯员 吴磊  编辑  徐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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