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发布客户端讯(融媒体记者 李茂峰 文/图)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绿水青山离不开司法护航。2023年5月5日下午,禹会区法院环境资源巡回审判第二站来到涂山风景区管委会,在涂山脚下公开审理刘某某涉嫌非法狩猎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现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涂山风景区管委会工作人员、护林员、辖区群众等近百人旁听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2021年5月至同年10月期间,被告人刘某某在蚌埠市淮上区沫河口镇中环线附近的农田里、水塘周边,多次使用头灯、网兜采用夜间照明行猎的方法非法猎捕黑水鸡,后销售给张某(已判决),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10052元。经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黑水鸡属于三有动物。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刘某某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期使用夜间照明行猎的禁用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应当以非法狩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禹会区法院公益诉讼现场
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认为,被告刘某某非法狩猎野生动物的行为不仅触犯了刑法,还造成国家自然资源损失,致使生态环境遭到破坏,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据此,向本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刘某某支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以及在市级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
控辩双方就刑事及民事部分均进行了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刘某某对指控的事实和罪名不持异议,自愿认罪认罚,当庭表示忏悔。本案将择期宣判。
一直以来,禹会法院不断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宣传,前移生态环境司法保护阵地,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的惩罚教育和示范引导功能,务求“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感、参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