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发布客户端讯(融媒体记者 吴媛媛 通讯员 朱永鑫)5月23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蚌埠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6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均可免费乘坐我市69条公交线路。
根据《实施方案》,全国范围内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的人员,可凭优待证免费乘坐我市市内公共交通工具(不包括定制公交、城际公交)。优待对象乘坐公交时,应主动出示优待证,经驾驶员或工作人员核验后免费乘车;待刷卡系统升级完善后,实行刷卡乘车,规范管理。优待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新增常规线路及怀远县、五河县、固镇县参照执行。
《实施方案》指出,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优待政策实施工作,满腔热情做好优待服务,将好事做好、做细做实、落地见效。要广泛开展宣传,使社会各界了解优待政策,使广大优待对象知晓自身权益,进一步提升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荣誉感、获得感、幸福感、尊崇感,营造全社会尊崇军人军属、尊重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