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类
网友秦先生咨询
国庆街的国安小区和国庆小区啥时候拆迁?
龙子湖区回复
您好,您所咨询的区域暂无拆迁计划,我区项目启动前会在龙子湖区网站公示,敬请关注,如有其他问题请与龙子湖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联系,联系电话:3040165。
网友艾先生咨询
宋庄嘉苑一期什么时候才能交房?
龙子湖区回复
网友您好!宋庄嘉园一期安置房屋目前还没交付,待交付后即可安置。如有不明请咨询区住建交通局:0552-3040165。
网友樊先生咨询
禹会区西苑小区有拆迁或老小区改造计划吗?
禹会区回复
西苑小区已纳入今年的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排水提升改造计划,区住建局将于近期组织施工单位进场施工。
网友柳先生咨询
粮食直属库旁边粮食二库小区,何时搬迁?还原房是哪个小区的?
新媒问政·帮你办@禹会区回复
你好,粮食二库(中粮储备库)正在建设新厂区,计划待新厂区建成搬迁后,实施民房征迁。
网友李女士咨询
禹会区金穗苑小区有无改造计划或加装电梯计划?
禹会区回复
经了解,金穗苑小区因建设年限迟于2000年,暂未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我区近期组织开展小区雨污分流排水提升改造工作。金穗苑小区暂无加装电梯申报。
网友徐先生咨询
淮上区荷花园社区拆迁好多年了,至今未办理房产证,还需要等多少年才能办理?
淮上区回复
网友您好,经了解,荷花园三期目前已可办理,居民可以带齐材料自行去不动产中心登记办理。如有其他问题,请与小蚌埠镇安置办联系,电话:0552-2831103或0552-2821280。
网友申先生咨询
淮上大道上河时代南区东边地块有什么规划?
淮上区回复
网友您好,经了解,根据蚌埠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上河时代南区东侧(淮上大道南侧、永康街东侧)地块规划用途为体育用地和公园绿地。(淮上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网友朱先生咨询
五河县为民路与花木王路交叉口路东区域有什么规划?
五河县回复
网友您好,该地块后期会规划为街头公园,绿地。(五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网友张先生咨询
市直事业单位有没有工作人员在蚌埠无房,参加工作满6个月能申请公租房吗?
市住建局回复
网友您好!针对您提出的问题现回复如下:目前,我市公租房的申请条件是:符合城镇低保、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和外来务工人员。(具体条件见附件)公租房的具体房源请咨询您户籍所在辖区的住房保障部门,若为外来务工人员请咨询单位所在辖区的住房保障部门。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蚌山区住房保障中心联系,电话:0552-2070233(已与来访者电话联系并做了相关解答)。
附件: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申请条件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的申请人需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年满18周岁的人员,各类家庭均在提供身份证户口薄、有无房产证明的前提下,还应具备以下各类规定条件:
1、外来务工人员
(1)已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需社保部门出具查核证明);
(2)在本市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产权部门、区保障办出具查核证明);
(3)申请人或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没有自建保障性住房(申请单位出具证明)。
2、新就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1)持有大中专院校毕业证,自毕业的次月起计算不满5年;
(2)对外来户籍的,已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3)对本市户籍的,若户籍落在父母处,需查核户口薄上人员的私有房产情况等;
(4)在本市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需产权部门、区保障办出具查核证明);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没有自建保障性住房的证明(申请单位出具证明)。
网友孙先生咨询
2014年买的房子,以前说贷款买房还清贷款前拿不到房产证,一直没管,现在听说没还清贷款也可以拿到房产证的,房本是押在银行还是市不动产中心?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回复
市民您好,经与您电话联系,您反映的金润名都小区7号楼1单元27层4号不动产转移登记已于2016年10月办结,不动产抵押权首次登记已于2018年2月办结。自2019年6月起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业务时,蚌埠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再收取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存档,对于2019年6月前办理的不动产抵押登记,权利人本人可携带身份证明至不动产登记中心二楼档案室复印不动产权属证书。如需进一步咨询,欢迎拨打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热线0552-2809901。感谢您对我市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民生类
网友王女士咨询
我家住在恒大翡翠华庭,小孩能上哪个公办幼儿园?
蚌山区回复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幼儿教育不属于义务教育阶段,没有学区划分,家长可以自由选择相对就近或优质幼儿园入园。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咨询蚌山区教体局教育科,咨询电话:2043865。
网友易先生建议
张公山北公园内,从禹会区政府至胜利路,建议建一座公厕,以方便游客及锻练的人。
禹会区回复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禹会区环卫所已经收到并向市环卫处反馈,该位置建设公厕由市环卫处统一规划选址后上报考查后定指标。
网友孙先生咨询
淮上区第八中学校区有无扩建计划?
市教育局回复
网友您好!蚌埠八中拟建蚌埠八中北校区,目前,正在进行规划设计要点办理工作。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区教体局联系,电话:2567852。(淮上区教体局)
网友盛先生咨询
蚌埠市税务局有无针对契税减免优惠相关政策?
市税务局回复
网友您好!个人在购房时,如符合条件,可以享受以下税收优惠。《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
关于契税政策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决定对下列情形免征或者减征契税:
(一)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二)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权属。
前款规定的免征或者减征契税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如您还有疑问,请拨打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
网友吴女士咨询
蚌埠什么时候涨养老金?
市人社局回复
网友您好,欢迎您关心、关注我市养老保险发展。关于退休职工养老金调整工作,由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统一组织实施,我市尚未收到安徽省有关养老金调整工作的通知文件,待文件下发后,我市将按照通知要求,第一时间贯彻落实。经了解,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已经印发通知启动养老金调整工作,目前,我省正在推进此项工作。如有不清楚地方,可以电话咨询养老保险科:2048780。
网友谷先生咨询
蚌埠有房,外地户口,孩子上高新实验学校,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市教育局回复
具体请咨询高新事业管理局,电话:4071177;因为各校报名准备材料有些区别,建议家长可以直接咨询高新实验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