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发布客户端讯 为切实加强蚌埠市餐饮企业燃气管理,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提醒全市各餐饮场所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使用燃气必须遵守有关燃气管理的法规、规章,并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和《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等有关技术规范,所使用的燃气、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质量标准,不得擅自拆改或超期使用。
2、落实燃气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燃气设施的使用、管理,适时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3、餐厅、厨房内的燃气设施 (钢瓶、减压阀、管道、法兰、接头、仪表、阀门、炉具等) 必须每日检查,停止使用燃气后,应及时关闭阀门,切断气源。
4、应使用为液化石油气或天然气而设计的专用软管,软管和减压阀等易损易耗件应定期更换。
5、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并逐步推行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
6、主动与合法的供气企业签订安全用气协议,接受供气单位安全检查及技术指导。
餐饮场所燃气安全是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使用燃气的各餐饮场所要切实履行燃气使用安全主体责任,防范燃气事故的发生,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共建平安和谐社会!
蚌埠市商务和外事局
记者 李景
编辑 徐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