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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纳入蚌埠城乡居民医保

2019-11-07 07:59   

蚌埠新闻网讯(记者 张婷婷)田先生今年50岁,患有高血压多年,由于每天按时按量服用降压药,血压一直控制得较为理想。但让田先生有些尴尬的是,由于病情并未达到慢性病鉴定标准,他无法办理慢性病就医卡。“没有慢性病就医卡,很多常用药都进不了门诊报销门槛,也享受不到慢性病医保待遇,这一年算下来,药费也有不少哩。”田先生说。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像田先生一样的普通慢性病患者,我市还有很多。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为保障这部分不需要住院或者达不到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鉴定标准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用药需求,减轻其用药负担,我市日前印发《蚌埠市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了保障对象,为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且经具备能力的医疗机构诊断,明确患有“两病”,需要长期服药干预控制的,纳入保障范围。需要注意的是,达到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鉴定标准的患者,享受慢性病门诊保障待遇,不再重复享受本实施方案规定的门诊待遇。

保障待遇方面,《方案》提出,“两病”门诊不设起付线,一个年度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发生的门诊药品费用,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360元、480元。参保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两病”门诊药品费用,按照50%比例报销,实行即时结算。“两病”门诊药品费用不重复纳入门诊统筹待遇保障范围。

保障范围方面,《方案》明确,省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用药目录中,直接用于降血糖、降血压的治疗性门诊用药,全部纳入“两病”门诊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在处方管理上更加人性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可为符合条件的患者开具最长12周的长处方。

市医保局提醒,“两病”门诊用药实行基层医疗机构定点管理,城乡参保居民可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开具的诊断证明、经治医师开具的治疗方案及处方,在居住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办理“两病”门诊登记建档和定点管理手续。建档下月起,即可享受“两病”门诊医保待遇。

“《方案》是针对特定人群、特定支付项目的保障政策。”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政策是针对部分城乡居民医保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门诊用药需求,提出更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是对城乡居民医保现有门诊保障政策的提升和完善,将进一步优化医疗资源的配置,促进分级诊疗,提高“两病”患者门诊就医保障和就医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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