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报融媒体记者 何 沛 通讯员 孟玉锦
“急死我了!明天就要签合同了,营业执照原件还在外地,今天送不过来!”在五河县政务服务中心市场局窗口,谢先生急得满头是汗。原来谢先生所在公司中标了一个项目,经营范围不符合签订招标合同的要求,急需进行经营范围变更,眼看到了合同的签订日期了,但营业执照正副本都在外地。
窗口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告知谢先生该县已经实行了“容缺后补”机制,只要谢先生按照承诺期限邮寄正副本,当天就可以容缺办理。随后,谢先生在窗口人员的指导下,填写了容缺后补承诺书,当场就领取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谢先生对“容缺后补”制度赞不绝口。
“‘容缺后补’打破了传统的‘材料不齐不能办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优化政务服务。办事窗口的小变化,减少了群众跑腿次数,提高了审批效率,极大地优化了营商环境体现了真正为企业服务的理念之变。”窗口工作人员表示。
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为优化政务服务和提高办事效能,解决企业登记过程中非主要、非关键性材料缺失,无法办理登记等问题。近日,该局以制度创新求突破,制定了《企业登记“容缺后补”指导意见(试行)》。
企业登记“容缺后补”机制对企业设立、变更登记归纳了容缺后补所适用的8种情形,包括:执照正副本数量不全,经申请人确认未丢失可补交的;决议、章程等文件未提交原件,经申请人确认可以更换的;住所承诺书等未提交原件,经申请人确认可以更换的;申请文件文字错误,需加盖企业印章补正的,经申请人确认可以补盖印章或更换的;决议、章程等企业自制文件中存在表述错误,经申请人确认可以更换的;身份证明等复印件不齐全或不清晰,经申请人确认可以补交和更换的;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补充提交相关书面说明,经申请人确认可以补交的;可适用企业登记容缺后补的其他情形等。
企业登记“容缺后补”多处细节体现了市场监管部门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等方面所做的努力,如:规范容缺后补程序。申请人提交的主要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属于《企业登记容缺后补事项清单》规定的情形,经申请人主动申请,企业登记机关应当启动容缺登记。对不能按期补正容缺材料的,启动“容缺后补”撤销流程,有效化解登记风险。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抓好“容缺后补”便利化服务措施的操作实施,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添新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