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然资源部印发
《关于开展低效用地
再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
决定在15个省(市)的43个城市
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
安徽省马鞍山市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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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期限原则上为4年,《通知》要求试点城市边实践边总结,提炼可复制推广的制度、政策、机制性成果。
《通知》围绕盘活利用存量用地,聚焦低效用地再开发,支持试点城市重点从四个方面探索创新:在规划统筹方面,强化规划统领,突出高质量发展导向,引导有序实施;在收储支撑方面,完善收储机制,拓展收储资金渠道,完善征收补偿办法;在政策激励方面,探索资源资产组合供应、完善土地供应方式、优化地价政策工具、完善收益分享机制、健全存量资源转换利用机制;在基础保障方面,严格调查认定和上图入库、做好不动产确权登记、妥善处理历史遗留用地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