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一巡视组于2023年11月24日至2024年1月31日对合肥市开展巡视,同步提级巡视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巡视对象
合肥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其他省管干部和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领导班子成员等。
二、巡视监督重点
根据中央及省委巡视工作规划,重点检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突出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监督;检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情况,突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检查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突出对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人用人和党建工作的监督;检查落实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突出对履行整改责任的监督。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视期间,巡视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邮政信箱、联系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信访举报电话、手机,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窗口:合肥市天鹅湖大酒店一楼西侧;
(二)邮政信箱:安徽省合肥市A130邮政信箱;
(三)联系信箱:1.合肥市东流路888号天鹅湖大酒店一楼西侧入口处;2.合肥市东流路100号市政务大楼一楼入口处;3.合肥市东流路100号市政务服务大厅入口处;4.合肥市潜山路550号市政务服务中心第二办公区B座入口处。
(四)电子邮箱:安徽纪检监察网(ahjjjc.gov.cn)巡视巡察栏目省委第一巡视组信箱;
(五)举报电话:座机:0551-65584701;手机:19556521501(只接收短信)。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巡视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1月26日。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巡视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以及巡视整改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视党组织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省委第一巡视组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