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螃蟹卡兑换螃蟹遭遇“缺斤短两” 市消保委发布螃蟹卡消费警示

2023-11-29 07:25 蚌埠发布客户端  

蚌埠发布客户端讯(融媒体记者 何沛)“10只螃蟹有好几只都没有足两,绑螃蟹的绳子还特别粗,我感觉捆绑螃蟹的绳子跟蟹都快一样重了。”又是一年吃蟹季,市民陈先生用螃蟹卡兑换了螃蟹,可拿到货后却发现,期待的“大”螃蟹缩水了。无独有偶,近期,市消保委不断接到消费者电话投诉、咨询,在使用螃蟹卡过程中,消费者维权障碍重重,如果出现纠纷该如何处理。对此,结合近年来的消费维权案例,市消保委发布螃蟹卡消费警示。

按照陈先生购买的螃蟹规格计算,10只螃蟹的总重量应为4斤,而实际到手的螃蟹仅有3.6斤,去绳称重为3.2斤,与蟹卡标注的重量相差了0.8斤。“这么算下来,差的重量相当于两只母蟹的重量。”陈先生说。

“在我们接到的案例中,陈先生遇到的螃蟹缺斤短两是一类,部分商家将绳子和水的重量也算在总重内,但是未在卡券上明确标注。同时,由于螃蟹属于生鲜易坏产品,一些消费者收货后易出现残蟹、死蟹等。有的案例中,消费者手中的螃蟹卡面上标注的有效期较为模糊,比如只写明‘一年内有效’,但有效期从何时开始没有说清楚,消费者在兑换的时候往往会被商家告知‘错过兑换时间’‘已约满无货’等提醒,导致螃蟹卡兑换困难。”市消保委秘书处负责人丁成告诉记者,另外,部分商家将螃蟹标成“888型”“1888型”等型号,让消费者误以为这些型号是螃蟹的实际价值,其实两者没有任何关系,但消费者往往会因此做出错误的消费。特别是一些电商平台售卖的螃蟹卡,一经消费者签收后,维权极其困难。

针对商家设置较为模糊的有效期,导致螃蟹卡兑换难,丁成表示,设置有效期的螃蟹卡,是一种格式条款。更通俗来讲,是一种霸王条款,因为螃蟹卡是一种预付费消费卡,消费者预先支付了货款,这意味着商家无偿使用了消费者预付的资金。在这种模式下,消费者没有提货,商家其实没有因此产生任何的成本。因此,消费者有权退卡或者要求商家继续发货,同时当前大多数电商平台的售后保障都是逾期未消费全额退款。如果商家在一开始就没有准备发货,而是想通过发行预付卡骗取消费者预付钱款,商家违法所得达到了一定数额的话,有可能构成形式上的刑事犯罪。

结合既往有关螃蟹消费投诉及消费调查情况,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选择螃蟹卡要尽可能选择规模大、商誉好、经营时间长、有固定店面的商家。消费者在实体店购卡时,要同商家沟通好螃蟹实际重量、品质,以及出现残蟹、死蟹等情况的退赔标准。消费者通过电商平台购卡时,一定要等拿到螃蟹后再在平台上进行签收,以免出现维权时不能举证。当遇到螃蟹卡消费纠纷时,可以先行与经营者协商处理;一旦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的消费者保护机构或者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若商家利用销售螃蟹卡进行诈骗时,要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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