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新闻网记者 吴媛媛 通讯员 杜友谊
邵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两年。社区矫正期间,社区矫正中队工作人员结合其实际情况,为他选择合适的公益服务项目。邵某发挥自身特长加入一救援组织,参加紧急救援任务28次、大型安保任务5次,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
在怀远县,通过社区矫正重回人生正轨的社区服刑人员不止邵某一人。近年来,怀远县司法局在抓好社区矫正管理的基础上,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的犯罪性质、犯罪原因、危害程度、悔罪表现等,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罚执行政策,实行分类管理。对新入矫、思想不稳定的社区服刑人员,认真落实走访制度,加强管控,严格控制外出;对未成年人、女性及家庭经济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通过心理疏导、就业咨询等,帮扶缓解和消除对社会的陌生感、隔阂感;对身体状况不佳、思想稳定的社区服刑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减免其社区服务,并加强上门走访了解其身体健康状况。
怀远县面积大、人口多,社区服刑人员数量常年位居全市各县区之首。多年来,由于司法所承担任务多,工作人员精力难以集中,导致社区矫正工作难以得到有效落实。针对这一问题,怀远县司法局敢想敢试敢创新,于2017年在全省首创“社区矫正分中心”工作新模式,按照区域相邻、交通便利、有利于工作开展的原则,将全县18个乡镇和1个经济开发区科学划片,成立5个社区矫正分中心、矫正中队,负责辖区内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工作,司法所不再负责社区矫正工作。在经过两年的试点,今年怀远县各社区矫正分中心、中队正式列编,执行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承担调查评估、报到接收、事项审批、考核奖惩、禁止令执行等职责。
这一创新模式不仅理顺了司法所工作职能,也让社区矫正工作从司法所的工作职能中“纯化”出来,打造出一支“专人、专职、专业”的社区矫正队伍。社区矫正分中心(中队)的成立,健全了社区矫正执法体制机制,并从工作衔接、适用社区影响评估、日常监督管理、解矫后的帮扶教育等几个方面进行规范,为维护刑罚有效执行提供了保障。社区矫正分中心(中队)成立以来,怀远县司法局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385人,累计解除矫正1022人,目前在册663人,未发生群体性事件和重大刑事案件,无脱管、漏管现象发生,实现社区矫正安全监管“零事故”,有力维护了社会安全和稳定。
对于社区服刑人员来说,强化遵纪守法意识是重中之重,怀远县司法局坚持把入矫教育作为日常教育的重要环节,在社区服刑人员入矫报到时,把观看《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规范教育片》作为“必修课”,并进行观看效果测试。有的矫正分中心还创新教育方式,规定社区服刑人员自报到之日起,在社区矫正分中心必须接受3天的入矫教育,帮助新入矫社区服刑人员全面认识社区矫正方式和规定要求,强化社区服刑人员身份意识、服刑意识和矫正的自觉性。
为保障社区矫正监管安全,怀远县司法局对新入矫和宽管以上的社区服刑人员全部实行手机定位监管、对不服从监督管理和有重新犯罪倾向或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的重点社区服刑人员实行“电子腕带”监管,实行专人、定时查看定位系统,发现定位手机或电子腕带不能正常定位或越界的社区服刑人员,及时作出处置。
机制创新与规范监管并举,执法严肃和人文关怀统一。通过划片分区、统一调配力量,怀远县社区矫正分中心(中队)已经逐步完善,形成了社区矫正执法“拳头”,实现了社区服刑人员由被动管理向主动矫正转变,形成了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制度和规范,省内外20余家兄弟单位前来考察学习并获得司法部有关部门的肯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