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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深做实主题教育 坚守检察为民初心——2023年蚌埠市检察机关工作综述

2023-12-15 18:32 蚌埠发布客户端  

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今年以来,全市各级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扎实开展主题教育,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以群众满意不满意检验主题教育成效,将学习成效转化为锻造检察铁军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强大力量,切实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发展。

市检察院开展市级林长巡林活动

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职尽责 维护司法公正

市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开拓创新工作方法,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助推全市社会经济、生态环境和民生保障等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增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合力。市检察院联合教育局对全市393所学校所有教职员工进行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共查询相关人员违法犯罪信息243条,经梳理审查后分别反馈教育局,推动依法作出开除、解聘处理。同时,全市两级院联合教育部门对45所学校、58家商店、7家宾馆网吧走访、检查,反馈200余条问题并得到整改。会同公安机关组织开展立案监督线索核查活动,梳理排查700余件未检案件,移交14条违规立案撤案线索。

检察官依法出庭支持公诉

扎实推进涉案企业合规工作。市检察院会同市工商联、司法局、财政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及时成立管委会,建立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管理机制,并同步建设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家人才库。此外,会同市中院印发《关于协同推进涉案企业合规工作的意见》,就企业合规案件起诉与审判的衔接、企业合规互认、合规从宽等问题达成共识,将企业合规工作从检察环节延伸至审判环节。

提升“双收押”监督工作质效。联合法院、公安、司法、民政、卫健六部门会签《关于进一步规范“双收押”相关事项的意见》,对看守所收押、暂予监外执行鉴定、吞食异物罪犯交付执行工作等9个方面进行细化规范,明确了“双收押”工作责任,推动“双收押”工作依法规范开展。

开展企业合规审查

扎实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民事检察监督职能,多举措破解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线索发现难”“案件突破难”“打击处理难”三大难题,将虚假诉讼监督向纵深推进。今年以来,提出抗诉1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9件,提出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检察建议10件,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件。

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做实生态检察保护。市检察院立案85件,制发检察建议78件,推动重点河湖突出问题系统治理、源头治理,针对淮河蚌埠高新区河段存在利用“三无”船舶非法从事船舶维修污染水环境问题,市检察院、禹会区院推动开展“三无”船舶清理整治专项活动,依法拆解“三无”船舶5艘。同时,联合市林长办,在三汊河国家湿地公园设立检察公益林,实施替代性生态修复,完成首批1300余棵池杉种植。

联合开展校园卫生健康与食品安全管理专项监督检查

深化“审计+检察”协作监督机制。在市、县(区)两级审计局和检察院推广“检审协作”机制,今年以来,市审计局向检察机关移送土地闲置、拖欠土地出让金等10余类公益诉讼线索,检察机关调查核实后制发检察建议20余件,联动开展7个协作项目,完成协作项目1个,直接推动恢复被占用耕地147.48亩,追回补贴资金250余万元。因该工作机制成效显著,获评2022年度全市改革创新奖。

着力提升检察侦查工作质效。在全省率先制定《蚌埠市检察机关关于加强检察侦查一体化办案工作的规定(试行)》,明确线索书面移送要求、移送程序、移送范围和移送时限,将提供案件线索纳入检察官业绩考评。创新开展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线索“大摸排”专项行动,共摸排到有价值线索9条,具备成案价值线索2条。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全市两级院建立23个大数据监督模型,3件作品在全省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中获评三等奖,1件作品入围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复评。

组织开展淮河(蚌埠段)船舶污染治理公益诉讼专案办理

维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聚焦饮用水源地保护、二次供水、现制现售饮用水等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全市开展“检察蓝守护饮用水安全”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制发诉前检察建议32件,督促市场监管、卫健、住建等部门协同开展整治,推动出台《蚌埠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针对辖区农贸市场及生鲜超市使用“生鲜灯”问题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制发诉前检察建议10份,推动相关职能部门更换79家商铺300余个灯具。

蚌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检察创新助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蚌山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盯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以检察创新举措助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暖心伞”司法救助慰人心

提升醉驾案件办理质效。蚌山区院探索开展“相对不起诉+公益服务”,相对不起诉人参与社会公益性志愿服务,做到惩治与教育相结合。截至目前,已组织40名相对不起诉人员参与交通文明劝导、社区卫生清洁等社会公益服务。

建立“检察+网格”工作机制。蚌山区院选派5名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担任黄庄街道下辖社区“检察副书记”,深入社区网格开展送法入户、普法宣传、矛盾调处、释法说理、征集线索等,主动参与社区治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禹会区人民检察院: 发挥检察职能 守护绿水青山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推动重要江河湖库生态保护治理。禹会区人民检察院发挥公益诉讼督促协同和法治保障作用,持续推动淮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

开展河湖环境整治公益诉讼。今年上半年,禹会区院针对新城口淮河岸边存在非法码头拆船作业点、非法船舶维修流动作业点破坏环境问题,向市交通局、高新区管委会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开展协调治理,推动该非法作业点逐步拆除,有效还原岸边土壤和淮河水质。

实地查看河岸船舶污染情况

为增强群众环境保护意识,禹会区院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搬到了事发地公开庭审,结合案件事实向被告人及50余名旁听群众阐释了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呼吁大家共同守护绿水青山,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龙子湖区人民检察院:以检察履职架起“为民服务”桥梁

近年来,龙子湖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通过公益诉讼、搭建数据模型等,加强对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保护,优化办案效能,为龙子湖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守护残疾儿童“入学梦”。龙子湖区院联合区残联开展“公益诉讼助力残疾儿童入学梦”专项监督活动,推动教育部门全面摸底核查,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入学全覆盖。探索“检察建议+司法救助”模式,为家庭困难的22名残疾儿童发放救助金20余万元,实现公益诉讼案件质效最大化。

数字监督模型获推广

在履行民事检察职责中,龙子湖区院通过搭建数据监督模型,发现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恶势力犯罪组织成功“洗白”为合法债权的案件线索,监督公安、机关立案6人,有力打击黑恶势力。同时,创建利息税国有资产保护类案监督模型,驱动民间借贷利息依法纳税,并获最高检在全国检察机关推广应用。

淮上区人民检察院:家庭教育指导 为未成人撑起“保护伞”

近年来,淮上区人民检察院加大对未成年人的监护监督,全方位开展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推动解决涉未成年人案件背后的家庭监护问题。

2022年5月,淮上区院联合区妇联、区关工委创建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协作机制,并挂牌成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全方位帮助,帮扶督促监护人依法落实抚养、教育和保护等职责。

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揭牌仪式

在一年多的时间里,淮上区检察院共对16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开展了家庭教育指导、对38名未成年被害人开展了家庭教育指导,制发65份监护督促令,帮助12名监护人改善了亲子关系。

怀远县人民检察院: “三位一体”检察模式守护“生态绿”

近年来,怀远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打造“健全机制+加强协作+严格督查”三位一体生态检察模式,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筑牢绿色发展屏障。

搭建平台,健全机制。通过“府检联动”“五长五联”机制平台,开展水生态环境整治和涉林资源保护行动,发送诉前检察建议83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4件、民事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3件,开展森林防火及物种入侵防治宣传40余场。

开展品牌保护座谈会

加强协作,凝聚合力。推动怀远县、禹会区两地就“怀远石榴”公益保护达成合作,促成石榴种植一户一编码,护航“怀远石榴”品牌保护。与怀远县法院、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签《关于建立“公益诉讼+碳汇”协作机制的意见》,建立全省首个检察公益固碳基地。

严格督查,靶向发力。开展“淮河船舶污染”、“饮用水水源地”等专项行动,督促职能部门加强日常监管。去年以来,共计清理水洗砂场2处、禁用渔具600余处,整治被污染水域2000余亩,清除垃圾20余吨,追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10万余元。

固镇县人民检察院: 民事执行监督  不让调解书落空

近年来,固镇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职责,不但全面推开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更注重根据实际情况做好案件执行监督。

陈某是一起滥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的被执行人,6年前因非法砍伐树木被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庭宣判后,双方就民事公益诉讼达成调解,约定在期限内完成定量补植任务。

听证现场

然而,县检察院跟进监督发现,陈某未完成约定的补植任务,于今年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法院移交强制执行。执行中,陈某家庭突遭变故,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家中还有老人需要赡养。根据这一新情况,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议改为"劳务代偿",并商请陈某所在村委会监督其在期限内完成相关公益性劳务,既维护了法律权威,又兼顾了执行人实际困难。

五河县人民检察院: 检察公益诉讼  筑牢生态保护司法屏障

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发展,维持生态环境就是促进发展。针对辖区内河湖湿地丰富的特点,五河县检察机关积极运用公益诉讼手段,为全县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筑牢司法屏障。

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督

创新办理疑难案件,打造公益检察“名产品”。针对发生在淮河下游以及沱湖周边湿地偷猎数万只水鸟案件,县公益检察官邀请大学专家确定环保价值,一举破解案件“罚金难计算”困局,助力法院依法判处千万元、数百万元罚金,有效遏制了偷猎淮河水鸟案件再发生。相关案件被最高检评为生物多样性保护领域精品案例。

开展区域协作办案,破解公益保护“肠梗阻”。县公益检察官与兄弟县、市建立起保护淮河环境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形成跨县域、跨省域联合开展公益检察的强大合力,让苏皖两省共享的6万亩天井湖,乱占乱捕消失,生机再现。案件被最高检评选为2023年湿地保护领域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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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今年以来,全市各级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扎实开展主题教育,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以群众满意不满意检验主题教育成效,将学习成效转化为锻造检察铁军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强大力量,切实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发展。

市检察院开展市级林长巡林活动

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职尽责 维护司法公正

市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开拓创新工作方法,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助推全市社会经济、生态环境和民生保障等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增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合力。市检察院联合教育局对全市393所学校所有教职员工进行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共查询相关人员违法犯罪信息243条,经梳理审查后分别反馈教育局,推动依法作出开除、解聘处理。同时,全市两级院联合教育部门对45所学校、58家商店、7家宾馆网吧走访、检查,反馈200余条问题并得到整改。会同公安机关组织开展立案监督线索核查活动,梳理排查700余件未检案件,移交14条违规立案撤案线索。

检察官依法出庭支持公诉

扎实推进涉案企业合规工作。市检察院会同市工商联、司法局、财政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及时成立管委会,建立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管理机制,并同步建设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家人才库。此外,会同市中院印发《关于协同推进涉案企业合规工作的意见》,就企业合规案件起诉与审判的衔接、企业合规互认、合规从宽等问题达成共识,将企业合规工作从检察环节延伸至审判环节。

提升“双收押”监督工作质效。联合法院、公安、司法、民政、卫健六部门会签《关于进一步规范“双收押”相关事项的意见》,对看守所收押、暂予监外执行鉴定、吞食异物罪犯交付执行工作等9个方面进行细化规范,明确了“双收押”工作责任,推动“双收押”工作依法规范开展。

开展企业合规审查

扎实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民事检察监督职能,多举措破解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线索发现难”“案件突破难”“打击处理难”三大难题,将虚假诉讼监督向纵深推进。今年以来,提出抗诉1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9件,提出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检察建议10件,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件。

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做实生态检察保护。市检察院立案85件,制发检察建议78件,推动重点河湖突出问题系统治理、源头治理,针对淮河蚌埠高新区河段存在利用“三无”船舶非法从事船舶维修污染水环境问题,市检察院、禹会区院推动开展“三无”船舶清理整治专项活动,依法拆解“三无”船舶5艘。同时,联合市林长办,在三汊河国家湿地公园设立检察公益林,实施替代性生态修复,完成首批1300余棵池杉种植。

联合开展校园卫生健康与食品安全管理专项监督检查

深化“审计+检察”协作监督机制。在市、县(区)两级审计局和检察院推广“检审协作”机制,今年以来,市审计局向检察机关移送土地闲置、拖欠土地出让金等10余类公益诉讼线索,检察机关调查核实后制发检察建议20余件,联动开展7个协作项目,完成协作项目1个,直接推动恢复被占用耕地147.48亩,追回补贴资金250余万元。因该工作机制成效显著,获评2022年度全市改革创新奖。

着力提升检察侦查工作质效。在全省率先制定《蚌埠市检察机关关于加强检察侦查一体化办案工作的规定(试行)》,明确线索书面移送要求、移送程序、移送范围和移送时限,将提供案件线索纳入检察官业绩考评。创新开展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线索“大摸排”专项行动,共摸排到有价值线索9条,具备成案价值线索2条。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全市两级院建立23个大数据监督模型,3件作品在全省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中获评三等奖,1件作品入围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复评。

组织开展淮河(蚌埠段)船舶污染治理公益诉讼专案办理

维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聚焦饮用水源地保护、二次供水、现制现售饮用水等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全市开展“检察蓝守护饮用水安全”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制发诉前检察建议32件,督促市场监管、卫健、住建等部门协同开展整治,推动出台《蚌埠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针对辖区农贸市场及生鲜超市使用“生鲜灯”问题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制发诉前检察建议10份,推动相关职能部门更换79家商铺300余个灯具。

蚌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检察创新助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蚌山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盯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以检察创新举措助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暖心伞”司法救助慰人心

提升醉驾案件办理质效。蚌山区院探索开展“相对不起诉+公益服务”,相对不起诉人参与社会公益性志愿服务,做到惩治与教育相结合。截至目前,已组织40名相对不起诉人员参与交通文明劝导、社区卫生清洁等社会公益服务。

建立“检察+网格”工作机制。蚌山区院选派5名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担任黄庄街道下辖社区“检察副书记”,深入社区网格开展送法入户、普法宣传、矛盾调处、释法说理、征集线索等,主动参与社区治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禹会区人民检察院: 发挥检察职能 守护绿水青山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推动重要江河湖库生态保护治理。禹会区人民检察院发挥公益诉讼督促协同和法治保障作用,持续推动淮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

开展河湖环境整治公益诉讼。今年上半年,禹会区院针对新城口淮河岸边存在非法码头拆船作业点、非法船舶维修流动作业点破坏环境问题,向市交通局、高新区管委会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开展协调治理,推动该非法作业点逐步拆除,有效还原岸边土壤和淮河水质。

实地查看河岸船舶污染情况

为增强群众环境保护意识,禹会区院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搬到了事发地公开庭审,结合案件事实向被告人及50余名旁听群众阐释了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呼吁大家共同守护绿水青山,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龙子湖区人民检察院:以检察履职架起“为民服务”桥梁

近年来,龙子湖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通过公益诉讼、搭建数据模型等,加强对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保护,优化办案效能,为龙子湖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守护残疾儿童“入学梦”。龙子湖区院联合区残联开展“公益诉讼助力残疾儿童入学梦”专项监督活动,推动教育部门全面摸底核查,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入学全覆盖。探索“检察建议+司法救助”模式,为家庭困难的22名残疾儿童发放救助金20余万元,实现公益诉讼案件质效最大化。

数字监督模型获推广

在履行民事检察职责中,龙子湖区院通过搭建数据监督模型,发现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恶势力犯罪组织成功“洗白”为合法债权的案件线索,监督公安、机关立案6人,有力打击黑恶势力。同时,创建利息税国有资产保护类案监督模型,驱动民间借贷利息依法纳税,并获最高检在全国检察机关推广应用。

淮上区人民检察院:家庭教育指导 为未成人撑起“保护伞”

近年来,淮上区人民检察院加大对未成年人的监护监督,全方位开展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推动解决涉未成年人案件背后的家庭监护问题。

2022年5月,淮上区院联合区妇联、区关工委创建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协作机制,并挂牌成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全方位帮助,帮扶督促监护人依法落实抚养、教育和保护等职责。

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揭牌仪式

在一年多的时间里,淮上区检察院共对16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开展了家庭教育指导、对38名未成年被害人开展了家庭教育指导,制发65份监护督促令,帮助12名监护人改善了亲子关系。

怀远县人民检察院: “三位一体”检察模式守护“生态绿”

近年来,怀远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打造“健全机制+加强协作+严格督查”三位一体生态检察模式,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筑牢绿色发展屏障。

搭建平台,健全机制。通过“府检联动”“五长五联”机制平台,开展水生态环境整治和涉林资源保护行动,发送诉前检察建议83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4件、民事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3件,开展森林防火及物种入侵防治宣传40余场。

开展品牌保护座谈会

加强协作,凝聚合力。推动怀远县、禹会区两地就“怀远石榴”公益保护达成合作,促成石榴种植一户一编码,护航“怀远石榴”品牌保护。与怀远县法院、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签《关于建立“公益诉讼+碳汇”协作机制的意见》,建立全省首个检察公益固碳基地。

严格督查,靶向发力。开展“淮河船舶污染”、“饮用水水源地”等专项行动,督促职能部门加强日常监管。去年以来,共计清理水洗砂场2处、禁用渔具600余处,整治被污染水域2000余亩,清除垃圾20余吨,追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10万余元。

固镇县人民检察院: 民事执行监督  不让调解书落空

近年来,固镇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职责,不但全面推开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更注重根据实际情况做好案件执行监督。

陈某是一起滥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的被执行人,6年前因非法砍伐树木被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庭宣判后,双方就民事公益诉讼达成调解,约定在期限内完成定量补植任务。

听证现场

然而,县检察院跟进监督发现,陈某未完成约定的补植任务,于今年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法院移交强制执行。执行中,陈某家庭突遭变故,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家中还有老人需要赡养。根据这一新情况,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议改为"劳务代偿",并商请陈某所在村委会监督其在期限内完成相关公益性劳务,既维护了法律权威,又兼顾了执行人实际困难。

五河县人民检察院: 检察公益诉讼  筑牢生态保护司法屏障

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发展,维持生态环境就是促进发展。针对辖区内河湖湿地丰富的特点,五河县检察机关积极运用公益诉讼手段,为全县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筑牢司法屏障。

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督

创新办理疑难案件,打造公益检察“名产品”。针对发生在淮河下游以及沱湖周边湿地偷猎数万只水鸟案件,县公益检察官邀请大学专家确定环保价值,一举破解案件“罚金难计算”困局,助力法院依法判处千万元、数百万元罚金,有效遏制了偷猎淮河水鸟案件再发生。相关案件被最高检评为生物多样性保护领域精品案例。

开展区域协作办案,破解公益保护“肠梗阻”。县公益检察官与兄弟县、市建立起保护淮河环境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形成跨县域、跨省域联合开展公益检察的强大合力,让苏皖两省共享的6万亩天井湖,乱占乱捕消失,生机再现。案件被最高检评选为2023年湿地保护领域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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