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发布客户端讯 (融媒体记者 陈瑶)记者从蚌埠市医保局获悉,从12月15日起,我市率先省内,正式上线零售药店跨省医保实时结算服务,本地、外地医保参保人员,跨省在异地定点零售药店买药时可直接刷医保,用医保基金结算支付。
“和我在徐州一样,没想到买药刷出同城感。”12月15日晚间,徐州参保人丁先生在我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使用个人账户购买了六味地黄丸,丁先生对药店新上线的业务赞不绝口。这一单也创造了安徽省作为就医跨省定点零售药店直接结算首单记录。次日上午,我市参保人胡女士在江苏省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使用个人账户购买了甲硝唑口颊片,伴随着两笔结算业务的发生,标志着我市跨省异地药店购药直接刷卡结算直通车已正式开启。
截至目前,我市作为就医地共有75人次跨省异地药店购药记录,参保地来自上海、江苏、北京、四川等省市。而我市作为参保地在江浙沪等地也有26笔的跨省异地药店购药记录。
此项异地就医业务的开通,解决了我市参保人在外省或外省参保人来我市都无法在药店刷卡购药的又一个急难愁盼的难题,并进一步推动我市医保事业的发展,更好地提升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据市医保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作为参保地,我市参保人员,在异地药店使用个人账户可享受在本地同等待遇;无需异地就医备案,不受险种及参保状态等限制,只要个人账户有余额,均可以在省内、跨省任意一家异地联网定点零售药店刷卡结算。
作为就医地,我市已对开通本地及省内直接联网结算的药店,同步开通了跨省异地联网直接结算业务。来蚌参保人在我市医保定点药店均可使用个人账户(外省来我市定点零售药店结算,是否需要异地就医备案,依照参保地相关政策规定)。
符合就医地规定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费用,参保人可使用医保个人账户基金支付,账户余额不足使用现金补差。参保人员使用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等就医凭证即可在联网的定点药店进行直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