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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卖车陷入多重“套路”

2023-12-20 20:23 蚌埠发布客户端  

蚌埠发布客户端讯(融媒体记者 何沛)岁末年初,汽车交易迎来旺季。随着新车的交易量攀升,车主的二手车交易行为随之增加。近期,市消保委不断接到有关二手车交易的维权投诉,其“套路”也是五花八门。对此,市消保委根据以往二手车投诉热点及近期我市二手车交易过程中易出现的问题,发布消费警示,谨防二手车交易陷阱。

前不久,市民王女士就遭遇了二手车交易的烦心事。“我没想到卖个车,也能遇到这么多‘陷阱’。”王女士告诉记者,她有一辆开了六年的私家车,原本没打算卖,可是有一天一二手车商联系到她,称现在卖车还能享受到优惠。

对比了商家优惠条件,王女士心动了,于是和商家签订了合同。随后,商家付给王女士2000元定金,称如果有买家会及时联系。“商家付给我定金,我们还签了合同,我觉得这个事没多大问题。”没过多久,商家果然带着买家前来看车,可在其过程中挑出了很多车的性能问题。最令王女士想不通的是,买了8000多元的车辆保险还有半年多才到期,商家却称只能退还1000多元,按照规定交强险是按比例退还,而商业险是一分不退。

“那这车不卖了!”令王女士没想到的是,商家拿出了合同称,如果不卖车就是违反了合同,按照规定,还要双倍退还押金。气愤的王女士来到市消保委维权。

“经过市消保委多方调查和调解,王女士与原车商解除合同,将旧车在4S店进行了置换,补差价后卖了5.77万元。车辆剩余保险、车辆剩余修理费用转给新车使用。”市消保委负责人丁成告诉记者,像王女士遇到的情况并不是个例,其所遭遇的“套路”也都是当前二手车交易过程中不法商家常使用的一些方法。如王女士与商家签订合同,商家就是利用车主缺乏二手车交易方面的专业知识,有意遗漏事关车主利益的重大事项,误导车主签订带有定金性质的格式合同,以合同违约要进行诉讼相威胁,逼迫车主承担重大损失。

另外,还有一些非法商家通过非法渠道获得车主信息,向车主发送虚假高价引诱收车,待车主要进行交易时,对车车辆百般挑剔、恶意杀价;利用与车主的信息差,有意降低车辆配置,压低车辆售价;在收车过程中,夸大车辆缺陷,降低回收价格;利用微信群串通同行,共同压低二手车交易价格;利用专业信息不对称条件,克扣原车主的剩余保险钱款,有的甚至恶意克扣原车主押金;车辆交易后,暂不过户,出现问题时让原车主承担损失。

“进行二手车交易,首先一定要选择经营时间长、信誉好、规模大的商家或者网上平台,有效规避大部分消费纠纷。其次,要提前了解车辆具体配置、出险次数、更换过哪些配件以及网上对该车辆回收的大致报价等。对于车辆具体情况,最好交由第三方或者买家自己验收。无论是车辆交易还是寄售,最好不要缴纳定金。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确定清楚违约赔偿责任,以免车主因为信息不对称落入不法车商定金陷阱。”丁成表示。

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一旦决定进行二手车交易,要留意商家提供的格式合同,对于明显加大车主责任,减轻商家的义务条款坚决要求商家删除;对于车辆的其他附属物以及保险剩余的处理方式,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清楚。一旦产生纠纷,要用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提醒广大经营者,诚信经营是商家立身之本,实实在在不搞套路,自身有义务也有责任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以及解决涉及的消费者诉求。

下一步,市消保委将进一步加大对失信商家的曝光力度,依法支持消费者对恶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商家提起诉讼。同时,还将联合检察机关对于恶意侵害多数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商家提起带有惩罚性赔偿的公益诉讼,维护我市消费市场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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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发布客户端讯(融媒体记者 何沛)岁末年初,汽车交易迎来旺季。随着新车的交易量攀升,车主的二手车交易行为随之增加。近期,市消保委不断接到有关二手车交易的维权投诉,其“套路”也是五花八门。对此,市消保委根据以往二手车投诉热点及近期我市二手车交易过程中易出现的问题,发布消费警示,谨防二手车交易陷阱。

前不久,市民王女士就遭遇了二手车交易的烦心事。“我没想到卖个车,也能遇到这么多‘陷阱’。”王女士告诉记者,她有一辆开了六年的私家车,原本没打算卖,可是有一天一二手车商联系到她,称现在卖车还能享受到优惠。

对比了商家优惠条件,王女士心动了,于是和商家签订了合同。随后,商家付给王女士2000元定金,称如果有买家会及时联系。“商家付给我定金,我们还签了合同,我觉得这个事没多大问题。”没过多久,商家果然带着买家前来看车,可在其过程中挑出了很多车的性能问题。最令王女士想不通的是,买了8000多元的车辆保险还有半年多才到期,商家却称只能退还1000多元,按照规定交强险是按比例退还,而商业险是一分不退。

“那这车不卖了!”令王女士没想到的是,商家拿出了合同称,如果不卖车就是违反了合同,按照规定,还要双倍退还押金。气愤的王女士来到市消保委维权。

“经过市消保委多方调查和调解,王女士与原车商解除合同,将旧车在4S店进行了置换,补差价后卖了5.77万元。车辆剩余保险、车辆剩余修理费用转给新车使用。”市消保委负责人丁成告诉记者,像王女士遇到的情况并不是个例,其所遭遇的“套路”也都是当前二手车交易过程中不法商家常使用的一些方法。如王女士与商家签订合同,商家就是利用车主缺乏二手车交易方面的专业知识,有意遗漏事关车主利益的重大事项,误导车主签订带有定金性质的格式合同,以合同违约要进行诉讼相威胁,逼迫车主承担重大损失。

另外,还有一些非法商家通过非法渠道获得车主信息,向车主发送虚假高价引诱收车,待车主要进行交易时,对车车辆百般挑剔、恶意杀价;利用与车主的信息差,有意降低车辆配置,压低车辆售价;在收车过程中,夸大车辆缺陷,降低回收价格;利用微信群串通同行,共同压低二手车交易价格;利用专业信息不对称条件,克扣原车主的剩余保险钱款,有的甚至恶意克扣原车主押金;车辆交易后,暂不过户,出现问题时让原车主承担损失。

“进行二手车交易,首先一定要选择经营时间长、信誉好、规模大的商家或者网上平台,有效规避大部分消费纠纷。其次,要提前了解车辆具体配置、出险次数、更换过哪些配件以及网上对该车辆回收的大致报价等。对于车辆具体情况,最好交由第三方或者买家自己验收。无论是车辆交易还是寄售,最好不要缴纳定金。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确定清楚违约赔偿责任,以免车主因为信息不对称落入不法车商定金陷阱。”丁成表示。

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一旦决定进行二手车交易,要留意商家提供的格式合同,对于明显加大车主责任,减轻商家的义务条款坚决要求商家删除;对于车辆的其他附属物以及保险剩余的处理方式,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清楚。一旦产生纠纷,要用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提醒广大经营者,诚信经营是商家立身之本,实实在在不搞套路,自身有义务也有责任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以及解决涉及的消费者诉求。

下一步,市消保委将进一步加大对失信商家的曝光力度,依法支持消费者对恶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商家提起诉讼。同时,还将联合检察机关对于恶意侵害多数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商家提起带有惩罚性赔偿的公益诉讼,维护我市消费市场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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