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五届蚌埠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期间,全体市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共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特别是关于提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落实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及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决策部署,紧扣“三地一区”两中心战略定位、“七个强市”奋斗目标和现代化幸福蚌埠建设,深入调查研究,积极通过提案建言献策。
截至1月15日下午5:30,共收到提案369件。其中委员提案325件,占88.08%;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各专门委员会等集体提案44件,占11.92%。
根据《政协蚌埠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政协蚌埠市委员会提案审查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提案委员会对收到的提案进行了认真审查。经审查,立案338件,不予立案31件。立案提案中,经济建设方面94件,占27.81%;政治建设方面2件,占0.59%;文化建设方面55件,占16.27%;社会建设方面173件,占51.19%;生态文明建设方面14件,占4.14%。
本次会议按照“政协提案不在多而在精,提出提案要更加注重质量,反映情况要准确,分析问题要深入,提出建议要具体”的要求,提案主题更加聚焦,内容更加精炼,建议更加具体,提案的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围绕产业兴市、招商引资、甬蚌合作、乡村振兴、文旅融合、民生保障等,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广泛凝聚共识,体现了提案工作在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中的基础性、经常性、全局性的应有作用。
大会闭幕后,对已立案的提案,提案委员会将按程序交有关单位承办,并加强提案办理过程中的督办、督查工作,努力提升办理质量和成效。本次大会提案截止日期后收到的提案,审查立案后作为闭会期间的提案及时交承办单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