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发布客户端讯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通行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1月16日起,蚌埠公安交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三、四轮车专项整治行动。
在整治行动当中,执勤民警发现仍然有不少电动三四轮车上路行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车辆进行了暂扣。
交警支队一大队二中队民警强淼表示,对于上路行驶的无证无牌电动三、四轮电动车,交警部门进行暂扣,驾驶人拿着扣车凭证到交警大队再进行进一步处理。另外,按照规定,物流车辆驾驶人要拿到交管部门发放的D照准驾车型驾驶证,其车辆也要有交管部门经过备案的发放的号牌才可以上路。
交警部门提醒,集中整治行动时间为1月16日至3月31号。集中整治结束后,转为常态化管理。按照《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集中整治电动三四轮车工作通告》规定,市区中环线以内,电动三、四轮车和三轮摩托车24小时禁行。(融媒体记者 何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