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安徽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合六叶高速公路合叶段新桥科创区等收费站设站收费经营的批复”。
内容如下:
安徽省人民政府
关于合六叶高速公路
合叶段新桥科创区等
收费站设站收费经营的批复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关于合六叶高速公路合叶段4个新增收费站设站收费经营的请示》(皖交路〔2024〕2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合六叶高速公路合叶段上设立4个收费站,站名分别为新桥科创区收费站(位于K648+425M处)、高店收费站(位于K669+889M处)、六安东收费站(位于K686+810M处)、六安徐集收费站(位于K714+263M处),由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
二、上述收费站自开通之日起收费。经营期限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合六叶高速公路合叶段收费经营期限的批复》(皖政秘〔2010〕385号)执行;收费标准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计费方式调整方案的通知》(皖交路〔2019〕144号)、《关于我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交路〔2020〕162号)等规定执行;免费范围等按国家及省有关规定办理。
三、收费单位自收费之日起,要在各收费站设置公告牌,向社会公布省政府批准收费文件、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起止时间和监督电话等。要坚持文明执勤和收费,自觉接受交通运输、发展改革、财政、审计、市场监管等部门和社会监督。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