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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蚌埠共查处非法买卖、储存烟花爆竹案件41起

2024-02-08 21:15 蚌埠发布客户端  

蚌埠发布客户端讯(融媒体记者 谢勋章 通讯员 蒲魁)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查处非法买卖、储存烟花爆竹案件41起,抓获违法行为人42人,收缴烟花爆竹7100余件。这一系列的执法行动再次彰显了我市公安机关对于打击非法烟花爆竹交易、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决心和力度。

1月4日,蚌山公安分局青年派出所在开展日常检查时,发现黄某某在太平街自己家中非法储存烟花爆竹100余件,用于销售牟利,且黄某某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1月6日,淮上公安分局吴小街派出所民警在开展巡逻中发现,吴某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在淮上区通城紫都龙凤街口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现场收缴烟花爆竹20余件。

公安部门提醒,申请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载明信息的规范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场所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擅自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属于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严肃查处。

市公安部门还呼吁广大市民要增强安全意识,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管理相关规定,从正规渠道购买烟花爆竹,不购买、不使用非法烟花爆竹,避免购买低质量或者伪劣产品,更不要在网上销售、购买烟花爆竹,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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