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统计局蚌埠调查队反馈,2019年我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028元(全省第6位),增速9.4%(全省第3位),高于全省平均增速(9.1%)。2019年四个季度,我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绝对数和增速,均高于本地经济增长和全省平均增速。蚌埠新闻网记者 靳瑾 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