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发布客户端讯(融媒体记者 贾铁成 通讯员 张艺 文图)4月25日—5月1日是我国第22个《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为贯彻全国、全省卫生健康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 4月25日上午,蚌埠市第五人民医院参加由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各单位举办的宣传周启动仪式并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设置悬挂横幅、摆放展板、海报和咨询台,职防专家针对职业病解疑答惑、开展义诊并讲解发放宣传单,向经过的市民介绍职业病防治方针政策和职业健康保护的有关法律规定,常见职业病预防科普知识、劳动者依法享有的职业卫生权利、如何申请职业病诊断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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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什么是职业病?
答: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2、问:如何确定哪些劳动者是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
答:主要依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报告》确定。
3、问:什么是职业健康检查?
答:职业健康检查是指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的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健康检查。
4、问:职业健康检查包括哪几项?
答: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健康检查、应急时职业健康检查、离岗后医学随访。
5、问:职业健康检查能替代一般健康检查吗?
答:不能。
6、问:哪里可以进行职业病诊断?
答:劳动者可以在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7、问: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如何做?
答: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8、问:用人单位如何查询所在地可以开展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名单?
答:可在所在地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网站查询,也可咨询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