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
(2024年4月25日合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汪蕾、张怡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赵晨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张明武、梁新鹏、王春雨、刘斌、陈晨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倪良月为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刘正红为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
李铭为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
程永为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魏琦为合肥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田坤为合肥铁路运输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范飞飞、李磊为合肥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
免去
倪良月的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职务;
刘正红的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职务;
李铭的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陈晨的合肥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职务。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
(2024年4月25日合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白飒飒、徐正立、陈胜、李新枝、张晓华、刘娟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韩文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倪受国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