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新闻网讯(记者 吴媛媛)2月14日,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微信、全国法院执行工作网络平台与江苏省昆山市法院协调联动,委托对方对市中院审理的一起故意杀人案的被告人个人银行账户实施续冻查封,为后续执行及追缴工作提供保障。
市中院刑一庭在做好庭室疫情防控的同时,将财产查控期限与被告人羁押期限作为重点,全面摸底排查疫情可能造成的影响。通过排查,发现该院审理的一起故意杀人案被告人个人银行账户冻结期限即将届满,但涉事银行远在江苏昆山,当前派员执行困难重重。为避免发生被告人个人财产被转移的风险,市中院向省高院汇报并与江苏法院沟通,经多方协调和多地法院联动,通过运用信息化技术网上办案,最终顺利对被告人银行账户实施续冻查封。
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市中院在严格落实各项防控工作措施的同时,按照省高院关于推动网上办案新模式要求,充分利用法院工作信息网络平台,辅助电话、微信等信息沟通途径,切实保障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