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发布客户端讯(融媒体记者 郝玉琳 通讯员 谢冰)为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近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社会公布一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对广东百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东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长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未按要求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的行为予以曝光。
五河县人社局查处广东百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案
2023年11月22日,五河县人社局接到投诉,反映广东百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百中)承建的五河县皖美相约工程拖欠涂某某、王某等10名农民工劳动报酬4.155万元。12月19日,该局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要求广东百中在规定期限内报送书面材料,接受调查。广东百中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报送书面材料。
2024年1月5日,五河县人社局依法向广东百中法定代表人付洋浩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广东百中支付劳动者被拖欠的劳动报酬4.155万元,广东百中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且法定代表人付洋浩以逃匿的方式逃避支付农民工工资。1月30日,该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该案件移交至五河县公安局处理。4月12日,五河县公安局对该案立案侦办。
4月29日,广东百中法定代表人付洋浩被五河县公安局依法逮捕。同日,付洋浩将拖欠的10名劳动者4.155万元劳动报酬足额支付完毕。
龙子湖区人社局查处安徽东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按要求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案
2024年5月6日,龙子湖区人社局在对龙子湖区某幼儿园改扩建项目开展“安薪行动”现场检查中发现,该项目总承包单位安徽东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木公司)存在未在施工现场设立维权信息公示牌、未按规定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情况。5月9日,龙子湖区人社局依法向东木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该公司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东木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
6月12日,龙子湖区人社局依法对东木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在龙子湖区某幼儿园改扩建项目中未按要求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制度并拒改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目前,东木公司已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在项目施工现场设立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淮上区人社局查处安徽长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案
2024年2月20日,淮上区人社局陆续接到农民工投诉,反映安徽长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长泓)承建的淮上区奥特莱斯一期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2月23日,淮上区人社局对该案立案调查。经查,安徽长泓拖欠25名农民工劳动报酬31.1406万元。
2024年4月19日,淮上区人社局依法向安徽长泓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其足额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限期整改指令到期,安徽长泓未整改完毕。
2024年5月22日,淮上区人社局依法对安徽长泓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并将该公司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当前全市正在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安薪行动”,各级行业主管部门与县区属地政府开展联合执法,对全市在建工程项目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情况实施“地毯式”排查,特别是工程款支付担保、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总包代发工资、维权信息公示等制度未落实的工程项目各方主体,将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有关部门将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进行处罚。同时,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予以坚决打击,做到“发现一起,处罚一起”“惩处一批,震慑一片”,全力营造全市合法用工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