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高污染车辆和载客汽车以外的
黄牌汽车禁行限行区域
路段调整的通告
为进一步减少高污染车辆和载客汽车以外的黄牌汽车对五河县大气环境的影响,优化交通组织,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和《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道路交通实际,对高污染车辆和载客汽车以外的黄牌汽车禁行和限行区域、路段、时段通告如下:
一、高污染车辆(中国第三阶段汽车排放标准及以下柴油车、农用车、拖拉机等)禁行区域、路段、时段
禁行区域(新、老城区全天24小时)
东:淮河堤坝路(S313省道淮河桥以北——分洪闸——内环北路)
南:S313省道(S313省道淮河桥西——沱湖大道)
西:沱湖大道以东
北:沱湖大道与S344国道交口——北店环岛
二、除载客汽车以外的黄牌汽车禁行和限行区域、路段、时段
(一)禁行区域(全天24小时)
1.新城区禁行区域
银河路(为民路至兴淮路)——兴淮路(银河路至彩虹大道)——彩虹大道(兴淮路至为民路)——为民路(彩虹大道至银河路)形成的闭环范围内区域。
2.老城区禁行区域
漴浦路(内环北路至浍河路)——浍河路(漴浦路至漴河西路)——漴河西路(浍河路至内环北路)——内环北路(漴河西路至漴浦路)形成的闭环范围内区域。
(二)限行路段(限行时段:6:30-22:30)
五河西高速出入口——兴沱路——龙岗路——为民路——彩虹大道——内环北路——新站路(往返路线)
(三)禁行路段(全天24小时)
国防路(大桥路至内环北路)
青年路(为民路至内环北路)
大桥路(南园路至内环西路)
兴沱路(彩虹大道至青年路)
三、因特殊情况确需通行的,应当报请县生态环境局审核同意后,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的时间和路线通行。
四、本通告自2024年7月10日起执行,2020年10月26日发布的《关于柴油货车进入禁限行区管控工作的公告》同时废止。
请广大市民理解、支持、谨慎通行,保证交通安全 有序、畅通。
五河县公安局
蚌埠市五河县生态环境分局
五河县交通运输局
五河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