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将部分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8月1日起,“取卵术”“人工授精”“胚胎培养”“胚胎移植”等共12项辅助生殖技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帮助有生育意愿家庭解决“不能生、不敢生”的问题困扰。
参保人员在经卫生健康部门或军委后勤保障部门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且纳入医保定点管理的省内医疗机构,实施辅助生殖技术的门诊费用按规定纳入医保报销。医保基金实行单行支付,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费用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分别为70%、50%,医保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1.5万元、1万元,计入参保人员年度基本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个人负担费用可由个人账户支付,不纳入普通门诊统筹、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支付范围。
蚌埠地区符合条件的辅助生殖医疗机构分别是蚌埠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融媒体记者陈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