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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国寿以案说险:小隐瞒,大隐患

2024-09-30 14:57 蚌埠发布客户端  

侯先生在2023年因腰部问题住院治疗,花费五千多元。后来侯先生了解到保险公司有商业医疗保险,因疾病住院可以报销部分费用,于是便在2024年初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医疗保险,在填写健康问卷时,担心自己被保险公司拒保,因此隐瞒了2023年住院的情况。

2024年4月,侯先生在医院做了腰椎间盘手术,住院期间共花费几万元,出院后侯先生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理赔人员调查后发现侯先生在2023年有过住院记录,但在投保时并未如实告知,因此予以拒赔。

案情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风险提示:在填写“健康告知问卷”时,需对照问卷问题认真、如实填写,切忌马虎对待,更不能受他人影响不如实填写,以免为后续理赔埋下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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