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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首批“救急难”资金发放

2020-04-07 09:07 蚌埠新闻网  

蚌埠新闻网讯(记者 陈昂 通讯员 宣晓海)3月30日,我市救急难基金会2020年第一批直接救助对象资金进行发放,来自蚌山区和怀远县的两名患者收到共6万元救助。记者从市救急难基金会了解到,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为确保困难家庭得到及时救助,同时避免人员聚集,本次专家评审会首次采取书面征求评审意见的方式进行。

今年首批救急难资金发放

据了解,此次救助的两名患者,其中28岁的孙先生来自禹会区新安社区,患十二指肠乳头腺泡细胞癌,家庭三口人,其父亲在联通公司上班,母亲已经退休现在夫妻俩均在上海照顾孩子。在申请工会职工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过程中,基金会对该户进行了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其家庭财产经济状况基本符合基金会救助条件。目前,孙伟国仍在上海复旦大学附属医院进行化疗。考虑孙伟国后期还要持续进行介入化疗,按照《蚌埠市救急难基金会基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一)款“大病医疗救助”规定,结合基金会资金状况,决定救助其医疗救助金2.5万元。

另外一名患者来自怀远县兰桥乡藕塘村31岁的潘女士,2019年10月她被确诊为急性髓系白血病,在进行5个疗程化疗后,于2020年2月完成骨髓移植,目前处于康复观察阶段。该户为低保户,2020年1月纳入农村低保,现保障3人,每月享受低保金1234元。在申请低保过程中,经潘女士家庭授权,对其进行了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其家庭财产经济状况基本符合基金会救助条件。按照《蚌埠市救急难基金会基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一)款“大病医疗救助”规定,结合基金会资金状况,救助其医疗救助金3.5万元。

三类人员可申请基金救助

据了解,因生活或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以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且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者社会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特别困难的家庭或人员,可申请救急难基金会救助。包括如下三类:城乡低保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孤儿,重点优抚对象,一、二级重残人员;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遭遇其他特殊困难需要救助的家庭成员。

根据救助对象不同的困难状况,市救急难基金确定相应的救助标准。救助金额多为万元不等,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救助方式根据救助对象困难程度、救助标准及持续急难情况也有不同。对一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或经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后续治疗费用超过10万元,先通过基金会微信公众号平台向社会进行求助。在时限内未达到预期筹集目标金额的,由基金会在确定的救助标准内兜底救助。另一种则由基金会按照规定程序,直接救助。

成立以来已实施救助73人

我市救急难基金会负责人表示,从2016年7月27日,蚌埠市救急难基金会微信公众号正式开通上线,并发布了首例救急难筹款项目——李子豪家3胞胎早产儿治疗费用求助项目以来,至今已经实施救助了73人,总救助金额2333958元,人均救助3.19万元。

如何寻求救急难基金的帮助呢?首先,求助的市民可以向所在乡镇或街道提出救助申请,县区民政局向基金会申报;基金会秘书处对申请救助的家庭入户调查,并提出救助建议;评审委员会对救助建议等评审;基金理事会审批后,救助基金将全额拨付给救助对象,并安排专职人员了解救助金的到位及使用情况。市民也可以通过微信搜索“蚌埠市救急难基金会”公众号,关注后在线求助申请。在紧急情况下,基金会还可主动介入,直接受理救助申请,启动应急程序,对特殊困难对象实施紧急救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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