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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即将落地

2019-03-26 08:23   

蚌埠新闻网记者 何沛

4月15日起,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将正式实施。那么违规车辆怎么办?电动车需要上牌吗?不少市民对此表示关注。

记者走访发现,按照“新国标”,市面上销售的大多是超标车。这些店铺销售的电动车,电池大多以60伏和72伏为主,小部分为48伏,最高车速基本在50~70公里/小时。即使是简易款的电动车,整车重量也在45公斤以上。“充一次电要想‘跑得远’,通常得60伏,光电池就有35公斤。”一名电动车销售人员解释称。也有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改装,改装费用从几百元到上万元不等。

对此,不少市民担心,“新国标”4月15日正式实施后,现有的超标电动车将何去何从?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目前我市路面上大量存在的超标电动自行车,这些车没有合法资质,不能上路行驶,也无法上牌规范管理。由于现行法律、法规、标准不完善,甚至缺失,导致一方面企业、门店不断在生产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一方面市民在购买、在使用,不知不觉中违法上路,交警也不得不依法查扣。每年,交警部门收到涉及电动车投诉及交通事故占所有交通类投诉的六成。

根据“新国标”规定,在新标准实施后,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电动自行车销售环节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各地公安机关要严格按照地方规定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上牌;尚未实施登记上牌管理的省(区),要提请省(区)政府尽快建立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制度。公安机关要建设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系统,按照新标准认真查验脚踏功能、外形尺寸、整车质量以及CCC认证证书、销售发票等信息,严禁为未获CCC认证车辆登记上牌;对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要按照规定录入登记管理系统,及时登记上牌,上传全国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届时消费者已购买的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将由各省份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办法,通过自然报废、以旧换新、折价回购等方式在几年内逐步化解。

市民刘先生家中有两辆电动自行车,按照“新国标”都属于超标车。“如果都要强制报废或是禁止上路,肯定会造成出行不便,而且也是一笔不小的损失。”有类似想法的市民,不在少数。还有市民表示疑问,如果自己有驾照,是否可以骑无牌电动车上路?

“不是所有的电动车都不能上路,只有上车牌的才能够上路;不是所有的电动车都不能上牌,符合技术规范的电动车要到非机动车管理所上牌;超标电动车不要上路,否则害人害己;购车时主动向商家咨询,所买车辆是否是在电动车产品公告目录里。”交警部门表示,我市电动车目前分为两种情况,一种就是符合条件的,在电动车产品目录里面有的车辆,都是可以上牌的。购买过符合规定的电动车的市民,要带着相关的发票、合格手续以及车主的相关证明手续,到交警支队非机动车管理所(龙子湖区治淮路95号蚌埠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非机动车管理所)去办理电动车号牌,就可以正常上路了;对超标的电动车两轮、三轮、四轮是不能办理上牌手续,也就是说,这种车辆没有上路的资格。即使有驾驶证的市民,也不能骑未上牌的超标电动车上路。

据了解,目前,我市某电动车生产商已经停产。相关部门已经开始对销售企业进行约谈,4月15日以后将禁止商家对外出售超标电动车,若有违规者将对其进行相关处罚。“国家技术标准是针对生产、维修和销售企业的生产行为作出的强制性执行标准,而不是针对消费者的消费行为。目前距离‘新国标’实施还有一段过渡期,市民不必过于焦虑。”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张占峰表示,今年以来,三县加大了对超标电动车的查处力度,效果比较明显,有效地净化了三县道路的交通环境。下一步,我市交警部门也将对违规上路的超标电动车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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