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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活乡村“沉睡的资源”

2020-06-19 08:52 蚌埠新闻网  

□蚌埠新闻网记者 徐怀明 文/图

上洪村。 (采访对象提供)

村民石雪荣在自家老房子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2020年4月,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了《关于服务乡村振兴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其中对依法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做出部署。在首批18个县(市、区)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试点示范名单中,我市禹会区位列其中。禹会区在我市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上先行一步,究竟如何示范探路?对推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资产化改革具有怎样的示范意义?请看禹会探路——

【现状与优势】 历史遗迹众多,风光独特的上洪村

开车沿东海大道西行十余公里,在涂山脚下,淮河岸边,荆涂淮河大桥南侧,有一个村庄,叫上洪村,现隶属禹会区长青乡,是禹会区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的示范村。

按村庄指示牌,沿村道进入上洪村,路两边村民的房屋依地势起伏而建,错落有致。有的房屋比较老旧,砖石垒砌,颇有原生态古村落的面貌,有的墙壁被刷上了大大的“拆”字;有的住房看起来比较新,两三层小楼,欧式罗马柱的走廊,铁艺栏杆围成的院落,十分现代。特别吸引人的是,许多村民家门口种植各种花卉,在夏日阳光照射下开得正艳。村路边的石榴花红得似火。

上洪村党支部书记蔡云贵骑上电瓶车,带记者在村里转了一圈。这个村庄依山而建,背靠小涂山(因在涂山脚下,高度不及涂山,故名),面临淮河,给人的总体印象是交通便捷,地理环境十分宜居。

在蔡云贵陪同下,记者随意推门走进一户人家,院落不大,却收拾得干净整洁,院子里两棵茂盛的石榴树花红似火,墙沿下摆放着一溜花盆,也是姹紫嫣红。房屋主人吴宗林告诉记者,老两口在这里住了几十年,对这里的居住环境很满意,两个孩子都已独立生活。

蔡云贵提供的资料显示,上洪村共有453户,户籍人口1384人。村民收入主要以汽车运输、外出务工、石榴种植为主。村民生活较富裕,主要经济收入来自特色产业——石榴种植,全村石榴种植面积800多亩,村庄内外,白花玉石籽、红花玉石籽、红玛瑙石榴随处可见,是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怀远石榴的主要核心产区。

据介绍,除了相对富裕的经济生活,上洪村的人文地理优势明显,有历史遗迹多处。村庄背靠的小涂山上,有一座文笔峰(也叫文笔塔)遗址。据史料记载:“文笔峰在小涂山巅,明万历中义民何极建,年久颓坏,乾隆中廪生杨廷瑶复建,后又倾颓。乾隆五十六年杨廷瑶之子如兰倡捐修复。”

文笔峰之外,在涂山西南淮河、天河之间的漕洲湾,还有防风冢,即防风氏墓。在村南怀远至凤阳古官道旁,距废弃的淮河上洪轮渡码头200米处,还有一座华佗庙,前后两进,青砖小瓦,柁梁巨木,飞檐翘角,占地两亩有余,由禹王宫派道士任华佗庙主持。

采访中,上洪村老支书说,上洪村的历史绵长,故事众多,南宋与金隔淮对峙时期,村里还是南宋抗金老营盘驻地。“相传旧时临水列七十二炮台,绵延错峙,以为守御”。

怀远县政协原文史委主任李焕俭长期研究地方文化,对涂山一带人文历史谙熟于心。他告诉深读周刊记者,“上下洪”,典出禹斩防风氏,“尸倒九里地,血染上下洪”。上下洪山清水秀,林泉清幽,文脉绵长,魅力四射。这里不仅有大禹治水开凿的荆山峡,祭祀禹父的鲧王庙,祭祀淮神的淮渎宫,祭祀关公的关帝庙等十余处宫观庙宇,还有二郎神担山撵太阳的南北二宝山、盛产淮王鱼的独笼口、市井繁华的古寨集,以及防风冢、驸马墓、郡马墓、尚书墓、将军墓、石偏头墓等名人墓冢。因此,上、下洪村有着许多鲜为人知的故事。此次禹会区确定在上、下洪村开展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试点工作,打造民宿或农家乐,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产业,是很有发展前景的一个重要举措。

【村民看法】 乡村振兴好处多,村民有期待

几个月前,村民石雪荣就听到了上洪村核心区将要拆迁置换的消息。石雪荣是已签置换协议的村民之一。

6月3日,记者沿着村巷一处斜坡来到石雪荣家,50多平方米的石砌房子已很破旧,房屋大梁还是木头的,显得有些年头。石雪荣说,这个房子至少住了50多年。

“开始时对村里置换房屋,发展乡村旅游和民宿产业不太了解。但如果能让村民住上好房子,又有事做,能挣到钱,那是好事。”石雪荣说,他的老伴在路上搞保洁,自己也正在找点力所能及的事做,70多岁了,还能干点啥?

带头签置换协议,石雪荣有他的考虑。他说,一是现住房老旧且小,二是门前是个山坡,出入不便,连个代步的电动车都没法开到家门口,孩子回来看望他们,汽车也没地方停。如果能像规划的那样,能住上90平方米的新房,安度晚年,是很幸福的事。

村民李明义当过兵,是一名党员,觉悟较高。他快言快语地告诉记者,村里搞房屋置换,应该服从大局,配合搞好乡村振兴,对大家都有好处。但他也认为,村民受文化、眼界的局限,看问题更重眼前利益,村里搞房屋置换,要把规划好的房屋建好,让村民既能看到搬迁后住上新房子,又能通过发展乡村旅游,壮大集体经济,看到提高村民收入的前景,主动搬迁的意愿会更高。采访中,其他村民也表达了类似看法。

与已签订置换协议的村民不同,吴宗林是至今尚未签订置换协议的13户村民之一。

吴宗林认为,自己在这里居住了五六十年,对房子有感情,家里的小院子搞得像花园,是养老的好地方。按照政策,给他10万元左右的补偿根本不够建房或买房。况且这次置换住房的选址地势较低。他建议上级部门应先建好住房,再置换,这样老百姓对未来的居住环境看得清楚,搬家也搬得心安。

禹会区政协何建超主席日前率队到上洪村就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开展调研。通过调研了解到,示范区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占地约120.6亩,经摸底调查红线内共有居民89户,涉及置换人口292人,调查房屋总面积18159.65㎡。上下洪示范区建设在推进过程中确实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群众参与乡村振兴建设的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足。项目区核心区还有13户群众迟迟不愿意签订置换协议,主要原因一是认为自己的房屋建设标准高,居住环境好,有的村民不只一处宅基地,按“一户一宅”政策无法再享受安置房;二是对示范区的发展没有信心,一些村民只看眼前利益,缺乏发展的眼光;三是村民、村集体和投资建设主体的三方利益联结分配机制还没有建立,群众心有疑虑,缺少参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有关文件精神,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试点工作,要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保护农民合法利益。如何兼顾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试点工作与村民利益关系,是当前摆在禹会区以及长青乡面前的一个突出问题。

【盘活路径】 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

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是发展农业农村新业态,变“死资产”为“活资产”,充分释放改革红利,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举措。不仅农民关心,整个社会也给予关注。

禹会区政协委员、区农业农村水利局陈一公介绍,上、下洪村被列为省级试点后,成立了上下洪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长青乡政府,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订了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定期召开项目调度会,加大政策宣传和村民思想工作力度,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统筹推进上下洪示范区建设。目前项目核心区48户农户,已有35户群众签订了置换安置协议,已落实30亩村集体建设用地选址,用于项目区村民的安置房建设。

记者在村庄看到,上洪村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方案政策、核心区村民住房面积情况、户型图、效果图、规划图均在显著位置公示。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设计研究院的规划设计,盘活后的宅基地核心区将按照 “一心、五片区、多条视线通廊”的功能结构,建设小涂山公园,复建文笔塔,以文笔塔、文昌阁古建以及望月台、观景亭为主体的中心景观区,打造入口形象区、山地花海区、石榴采摘区、陵墓遗址区、文化村落区,建设特色民宿,打造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乡村振兴的蓝图十分诱人。

上下洪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长青乡党委书记赵斌告诉深读周刊记者,上下洪村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试点工作,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拆迁或移民项目,在蚌埠是一项全新的探索,需要解放思想,在实践中一个个破题,每走一步都要付出许多努力。目前这一项目实施的路径是,先成立蚌埠上洪乡村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由上洪旅游公司向禹投集团融资,禹投集团再以上洪村项目向金融机构融资1800万元,已到位1000万元,作为启动资金,重点解决启动区迁建、环境整治、植被保护、道路施工及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而项目计划总投资达1.5亿元。

蓝图如何变成现实?赵斌介绍,按照设想,上洪村项目建成后,上洪村则以“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为主要内容,在清产核资、摸清家底的基础上,成立村级集体经济合作社,通过明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统筹和整合上、下洪村区域内的山水田林湖等资源,适当整合村民闲置的宅基地资源,统一管理和运营。目前上洪村委会独资成立了蚌埠上洪乡村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乡村观光旅游服务,通过招商引资,积极引进特色民宿、乡村旅游等新业态,让资源、资产活起来,推进集体经济发展,让所有村民得到实惠,享受收益。对于村民的一些担心和疑虑,赵斌认为,将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发挥好村民代表和党员参与议事、决策、监督作用,多出选择题,争取把村民自己的事办好。

【专家观点】 关系到农村未来,再难也值得探索

安徽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张勇博士长期关注三农问题,对农村土地利用与乡村发展,以及农村土地制度与政策等颇有研究。在接受深读周刊记者采访时,张勇认为,随着农民市民化和城乡融合发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到了需要破题和盘活利用的时候了。

张勇告诉深读周刊记者,我国从1956年年底,基本完成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将农民所有的生产资料逐步转为集体所有,农村土地私有制逐步向集体所有制过渡。但在这一过程中,农民的宅基地和房屋仍保持农民私有。1962年9月,党的八届十中全会颁布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正式确立了“一宅两制,公地私房”的宅基地制度,实现了宅基地由农民私有到集体所有的根本性转变。”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草案)对这一制度进一步确认。至此,我国农村“房地分离”的宅基地制度正式确立并沿用下来,形成了现行农村宅基地制度“一宅两制、房地分离;无偿取得、长期使用”的基本构架。

张勇认为,由于受到城乡二元土地制度的约束,与城镇建设用地相比,农村土地市场的发育滞后于劳动力市场,导致农村的人和地这两大生产要素不能同步进入市场。尤其是作为集体所有、农民无偿分配使用的宅基地,农民依法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但宅基地使用权不允许在市场上交易,加上已进城落户农民宅基地退出机制缺失,农村的宅基地及住宅成为“沉睡的资源”。

事实上,国家对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一直在稳步推进探索。2015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提出了有关宅基地改革试点的主要任务,随后在全国选取15个试点县(市、区)正式开展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2017年又拓展到33个试点地区。

2018年1月,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提出,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这是中央首次在正式文件中提出宅基地“三权分置”。

2019年5月,中央出台的《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中,再次明确提出“对存量宅基地实行退出有偿”以实现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

对于禹会区上、下洪村被列入试点,张勇认为,乡村振兴需要切入点,而盘活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能借此拓展农村新业态,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激活消费。只要妥善处理好农民利益,把握好政策、资金落实,也许起步阶段有点难,但这关系到农村未来和乡村振兴,再难也值得探索。(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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