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新闻网讯(记者 吴媛媛 通讯员 赵丽梅)6月23日至24日,固镇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乔良、王根利、吴明等15名被告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等9项罪名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04年乔良与王根利合伙经营农村客运班线,后为扩大实力邀集他人入股,同年9月2日成立固镇县通运客运有限公司。为达到垄断经营目的,乔良等人纠集被告人王公华、严峰、代长林等人对客运班线进行巡查和看点,阻拦、干扰其他营运车辆载客,殴打其他经营者,迅速在固镇县西南片农村客运班线领域打出声势。不到一年时间,通过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以乔良、王根利、吴明为首的违法犯罪集团。为牟取更大经济利益,乔良等人于2015年出资收购其他班线营运车辆。其间,多次因抢客源与同线路营运者发生纠纷,并对其进行殴打,在当地产生重大的恶性影响,从而确立强势地位。至此,以乔良、王根利、吴明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正式形成。2004年至2018年10月,该组织通过垄断农村班线经营,获取非法经济利益2047万余元。“第一桶金”攫取后,乔良等人有组织地向其他经济领域渗透,将非法获利用于高利放贷等活动,共获利523万余元。同时,将非法获利用以疏通关系,笼络、控制组织成员、维护组织稳定,并为组织成员的违法犯罪活动善后、支付费用等,以商养黑、以黑护商。
公诉机关还指控,多年来,该黑社会性质组织为树立非法权威、扩大非法影响,通过有组织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28起。其中,实施寻衅滋事19起,强迫交易3起、非法拘禁1起、敲诈勒索1起、故意毁坏财物1起、诈骗1起、保险诈骗1起、高利转贷1起。同时通过暴力、“软暴力”手段非法吞并沿线其他农村客运班线,阻止、干扰沿线出租车、三轮车及其他营运车辆载客,严重侵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庭审中,合议庭对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全面审理,组织控辩双方对证据进行全面质证。在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对该案的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发表意见。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被告人亲属等60余人旁听了庭审。该案将择期宣判。(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