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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人野游庐山遇险,追缴救援费7.4万!

2025-11-26 09:57 人民网  

近期在江西庐山,几名登山者违规进山冒险,不料被困其中。在获救后,被当地政府追偿了7万元的救援费用,相关组织者也被处以行政拘留,引发社会关注。

        今年9月27日下午,江西庐山景区消防救援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自己和多名同伴在登山途中被困,请求救援。消防员赶到事发区域后,并未第一时间发现被困人员。

庐山风景名胜区消防救援大队 站长 王飞宇:我们马上用无人机到处寻找,最终在五老峰当中的第四峰,海拔1200多米的悬崖处发现了这几名被困人员,整个悬崖几乎是垂直的,他们就蜷缩在悬崖缝隙里,稍有不慎就可能坠崖,特别危险。

当时天色已晚,考虑到救援难度较大,消防部门立即联系了公安、应急、医疗和社会救援等多方力量协同展开营救。

救援人员通过对现场环境的综合分析,最终决定采取从山顶索降的方式,架设安全绳,逐步接近位于山顶下方200米左右的被困人员。经过一天一夜的不间断搜救,直到第二天晚上9时许,8名被困人员才被全部转移到安全地带。

事后经了解,这起事故中,共有11人擅自进入景区内未开发山区,且并未在相关部门进行报备。遇险后其中1人不幸坠崖身亡,2人自行脱险,其余8人被困。

为保证救援期间所有人员安全,当地政府对景区实施了2天关闭。考虑到动用大量公共资源实施救援,当地政府依法依规对这群登山者追偿7.4万元救援费用。活动组织者也被警方予以行政拘留10日。

江西庐山市副市长 公安局局长 陶春:首先他们这种行为扰乱了社会治安秩序,因为在对他们进行救援的时候,造成了五老峰景区被迫关闭两天,对景区造成了损失,游客也不能正常游玩,依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对组织者予以治安拘留,对参与者予以治安罚款。

野游遇险时有发生 救援耗费大量人力财力

近年来,登山者进入山林景区遇险事件时有发生。其中既有游客误入景区地形复杂区域,也有户外探险爱好者,违规进入一些所谓“网红景点”的未开发区域进行“打卡”。这些行为不仅对自然环境造成破坏,也耗费了大量社会资源。

        在江西庐山五老峰景区山脚下,记者看到,景区管理方在门口处清晰写上了“严禁攀爬未开发区域”的警示标语。

经查,在9月底庐山登山者遇险这起事件中,涉事的11人进山时并没有购买景区门票,属私自前往景区未开发区域。而在救援过程中,当地政府调集多方救援力量共200余人,调用专业照明、吊装设备和无人机等装备参与营救,初步估算救援费用近50万元。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救援协调局 饶贵:实际上我们是动用了公安、应急消防等多部门力量联合救援,我们救援过程中还产生了装备租赁、后勤补给等相关费用支出,在最终追缴费用过程中,并不包含政府部门应承担的这部分费用,实际花费也比追缴的费用高很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明确规定,旅游者在接受相关组织或者机构的救助后,应当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近年来,在四川稻城亚丁景区、四姑娘山风景名胜区、云南哀牢山自然保护区等地都相继发布公告,对擅闯未开发区域的责任和处罚标准进行明确,违规者面临列入黑名单、罚款等处罚。

从“免费救援”到“自行买单” 提高违法代价

目前,我国对动用社会力量参与救助没有统一明确的规定,这就让不少任性的探险者总以为一旦探险变“冒险”,都会有人给予“无偿救援”。对此专家表示,有限的公共救援资源本该是全社会公共安全的兜底措施。如果因为少数人的鲁莽导致被占用,那少数人就要为这份“鲁莽”来买单。

                        

记者了解到,按照2023年9月27日修订实施的《江西省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擅自进入未开发、未开放区域以及擅自探险、攀岩陷入困境或者危险状态需要救援的,相关组织和机构完成救援后,由游览活动组织者以及被救助人承担相应的救援费用。

专家建议,为有效遏制违规野游行为,应尽快完善相关制度法规,明确公共救援与有偿救援的界限,让违规“驴友”为自己的任性行为买单的同时,对于多次非法进入未开发区域的个人和组织者,应根据其违法所得,加大惩处力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安全应急研究中心主任 詹承豫:法律当中要有一定的成本计算或者费用分担的细则。当大家意见不一致,最终有一个仲裁机制,仲裁的结果就需要执行,另外根据他的违法所得来进行处罚力度的设计,可以对他进行总金额的两倍、三倍处罚。让他没有利润可赚,他才不会去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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