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上午,蚌山区法院执行干警奔赴芜湖,对被执行人刘某的房屋进行腾退。干警仅用两个小时,顺利完成此处面积120平米的房屋腾退工作。
被告刘某因资金周转问题,2012至2013年间,陆续向原告王某多次借款,王某也一一将款项借出。2014年1月,刘某向王某出具借条一份,对借款事实、借款金额及利息进行了确认,共计260万元。借款到期后,王某多次要求刘某偿还欠款,刘某始终未予给付。2020年8月,王某将刘某诉至法院,诉请偿还260万元欠款。经蚌山区法院审理,王某的诉讼请求得到支持。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发现两人是多年朋友,因生意资金周转闹上法庭,于是组织两人“面对面”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从情理、法理入手调和矛盾,一方面,释明情谊难得,尤其是危难之际,朋友出手相助解难;另一方面,欠债还钱,天经地义,逃避执行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几番劝说,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将房屋钥匙交至承办法官手中,同意腾房拍卖还钱。
执行干警到达芜湖后,被执行人已将房屋腾空。干警核实了房屋信息,对房屋结构拍照、张贴封条,以便进行下一步的拍卖工作。
“江淮风暴”执行攻坚以来,蚌山区法院在执行过程中通过公告、停电、司法拘留及追究房屋持有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决罪等执行措施,除合法租赁外,严格遵守“拍房必腾、拍房必空”的原则,不仅使拍卖物的价值得到保证,而且提高了司法拍卖成交率,保障了双方当事人及购买者的合法权益。
蚌埠日报全媒体记者 吴媛媛 通讯员 彭佳佳 刘世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