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新闻网讯(记者 陈春怡 通讯员 孙勇)日前,市文明办、市教育局联合制定了《蚌埠市文明校园动态管理考核细则》。考核细则包括“基本指标”“特色指标”“负面清单”三个部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条目清晰、操作简便,助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根据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实际,考核方式主要采用资料审核、实地考察、问卷调查等方式,设置思想道德建设、领导班子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校园环境建设、活动阵地建设等6项一级考核指标,政治理论学习教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德育体系建设等31项二级考核指标,以及52项细化的考核标准。另设荣誉表彰、成果创新、媒体宣传、志愿服务、承办活动、综合评价等6个特色加分项目,以及7条负面清单。考核总分为110分,其中基本指标100分,特色指标10分。负面清单为一票否决条件。按要求,文明校园创建周期内有其中一条负面清单的,取消文明校园申报资格,已获得文明校园的,由命名单位撤销文明校园荣誉称号。进一步明确了学校文明创建做什么、怎么做的问题,既便于操作落实,又形成了激励导向。
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作,也是一项各级各部门协调配合、基层学校创建联动、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的合力工程。记者从市文明办了解到,下一步,相关部门将严格落实动态管理、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机制。除了对于创建不力的单位严肃追究领导责任之外,在文明校园年检工作中,年检分数80分以上的学校视为合格,80分至70分通报批评,70分至60分停牌1年,60分以下将被取消参评文明校园的资格。(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