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上午,申请执行人许某、陈某将两面锦旗送到市中院执行局,感谢执行局秉公执行,为他们圆满执结两个行政赔偿案件。
2016年3月,某县政府发布房屋征收决定,确定征收范围,许某和陈某的房屋均在征收范围内。2017年3月,县政府在许某和陈某未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情况下,组织有关部门将二人的房屋拆除。后许某和陈某分别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要求县政府进行安置并赔偿损失。案件经市中院一审和省高院二审,判决县政府按照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许某和陈某进行产权调换并结算,同时赔偿二人因违法拆除造成的损失。判决生效后,县政府未全面履行义务,许某和陈某遂向市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立案后,因执行内容复杂,案件承办人逐项梳理,制定执行方案。所在团队干警积极与某县政府协调,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并多次联系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账、结算。案件因涉及产权调换,为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承办人耐心劝导,积极协调,经过多次商讨,许某和陈某于近日选定了安置房屋。该案经过承办人及所在团队干警六个月的努力,圆满执结,申请人执行人的权益得到实现。
蚌埠日报全媒体记者 吴媛媛 通讯员 韩小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