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新闻网讯(记者 陈春怡 通讯员 宋玉)厨余垃圾是人们在日常生活、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不同于一般的生活垃圾,厨余垃圾一旦处理不当,极易腐烂变质、散发恶臭,不仅污染环境,成为细菌的温床,也给环卫工人的清扫工作带来了诸多麻烦。近日,淮上区城市管理局对一起非法处置厨余垃圾案件进行了查处,给予罚款100000元的行政处罚,成为全市餐厨垃圾分类处罚第一案。
“那辆车怎么这个点开进学校了?”1月13日15点05分,淮上区城市管理局固废处置管理中队执法人员正在辖区进行日常巡查,一辆厢式货车引起了执法人员的注意。出于职业敏感,执法人员觉得这里面“一定有问题”,于是跟随车辆进校一探究竟。只见这辆车在学校食堂门口停住,有人从车上下来,熟门熟路地把厨余垃圾往车上搬。
“这家公司已经与蚌埠旺能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厨余垃圾处理协议,旺能公司的货车都有标识,所以初步判断这是一家没有资质的垃圾处理单位。”执法人员周良告诉记者,经执法人员现场勘验并询问调查,确认了这家餐饮公司涉嫌将厨余垃圾交由不具有厨余垃圾处理资质条件的单位处理的事实,共违法处置厨余垃圾约1970千克。面对事实,餐饮公司当事人承认违法行为的存在,表示自己“没注意来收垃圾的是谁”。随后,执法人员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同时经过核查,这辆厢式货车属于一家养殖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产生、收集厨余垃圾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厨余垃圾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和《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栽量权基准(2020年版)》规定,执法部门决定给予这家餐饮公司罚款100000元的行政处罚。1月18日,餐饮公司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了罚款,并表示以后会严格按照规定对厨余垃圾进行处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