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新闻网记者 曹梦晴
4、电器质保时间,究竟怎么算?
案例:2018年1月,市民赵先生在固镇县光彩大市场花费3000元购买了一台净水器。赵先生在使用期间感觉净水器出水量小,去商家更换了一次滤芯,收取110元费用,但是赵先生感觉净水器的出水量仍然小。由于还在质保期内,2020年,赵先生再次报修,但是售后一直未解决。如今商家告知赵先生,现在已超出3年保质期,需要支付300元维修费用,赵先生认为商家不合理。本来是在质保期内,因为商家的拖欠造成超出质保期,这个责任应由商家来付。
接到投诉后,固镇县市场监管局12315指挥中心立即进行了调查。经了解,赵先生购买的净水器虽更换了一次滤芯,但根据国家产品“三包”规定,保质期应从更换之日起重新计时,故赵先生购买的净水器仍在3年保质期内,店家应免费为其维修。经调解,店家免费为赵先生维修净水器。
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一些家用电器或者大品牌生活用品的时候,都会看到“三包”服务。有些人对“三包”服务并不了解。“三包”服务是哪三包规定?“三包”政策可以无理由退货吗?以及“三包”服务期限是七天吗?
“三包”服务指的是包修、包换、包退,这是经营者对商品承担质量保证的一种方法,具体的含义是:经营者对所经营的商品在一定期限内若发生质量问题,便有免费修理、更换、退货的义务,如果经营者不履行此义务,则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三包”的具体期限是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扣除因修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修的时间。在产品出售之日起的7天内,如果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就可以凭借着“三包”服务进行退货、换货或者修理。如果发生退货的情况,那么销售者应当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值得注意的是,“三包”政策对不是因用户使用、保管不当,而属于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的故障提供该项服务。
“三包”可以无理由退货吗?“三包”不可以无理由退货。因为“三包”政策的定义如下:经营者对所经营的商品在一定期限内若发生质量问题,便有免费修理、更换、退货的义务。但是不包括无理由退货,因此无理由退货不涵盖在“三包”政策的范畴内。但如果商家承诺七日内无条件退货,那么应该按照该约定执行,可以无理由进行退货,但这条规定不属于“三包”政策,消费者必须要明白这一点。根据《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的规定,无理由退货权只存在于通过网络、电视等途径购买商品的情况。因此消费者在实体店购买商品,是没有法定的无理由退货权,具体是否可以无理由退货,由消费者与商家在消费合同中作出约定。“三包”期限并不是购买当日起算的,依据《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1995年8月25日国家经贸委、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工商局、财政部发布)第八条规定:“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扣除因修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修的时间。“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凭发票及“三包”凭证办理修理、换货、退货。故消费者赵先生净水器滤芯的保质期,应从更换之日算起。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国家有关“三包”的规定一般不保护二手商品。由于二手商品大多来源不明、手续不全,商品本身存在一定的缺陷,因此消费者在购买二手商品时,应当向商家索取有效的购物凭证。
遇到商家恶意拖延维修时间至质保期外该如何解决,有权威人士解释,应按消费者报修时间算,消费者报修时间在质保期内,商家应按照国家“三包”规定进行维修或更换,消费者在报修时要保留好报修凭证;若由于消费者自身原因将维修时间拖延至质保期外,应由消费者承担维修费用。
5、床上用品挑选需谨慎
案例:去年12月份,消费者李女士在商场购买了某品牌的鹅绒被,购买时销售人员告诉李女士这款鹅绒被不会出现掉绒现象,如有掉绒可以拿来退换。半个月后,李女士发现鹅绒被出现掉绒现象。李女士便将被子拿到商场要求商家按照承诺换货,商家为李女士重新换了一床鹅绒被,并再次向李女士承诺,若再次出现掉绒可以退换。前段时间,李女士发现新换的被子有5处地方出现掉绒,便再次来到商场该专柜要求退货,遭到商家的拒绝。李女士将此事反映至12315要求商家按照承诺给予退货。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接到李女士投诉后,立即与商场售后经理取得联系了解情况。在核实相关情况后,12315工作人员为双方进行协商。经协商,商家按当初承诺给予退款退货,目前商家已给李女士进行退货处理。
提醒:作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日用品,床上用品的好坏关系到生活质量的高低。但面对商场里琳琅满目的物品,床单、枕套、蚕丝被……消费者又怎么知道这些每日与人体“亲密接触”的床上用品,质量到底如何呢?在此,市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床上用品市场竞争激烈,一些商家为追求利润而忽略产品质量,而床上用品是贴身消费品,其面料直接接触皮肤,若含有超标有害物质,会对人体产生危害,购买床上用品时可通过以下4个方法鉴别:
看包装,查标识。产品的标识和包装反映了企业的质量意识和管理水平,正规企业的产品标识内容均比较齐全,对于那些标识不全、不规范、不准确、产品包装粗糙、印刷模糊不清的产品,消费者则需谨慎购买;看做工,查外观。目前市场上的床上用品档次不同,质量较好的产品布面平整均匀、质地细腻、印花清晰、富有光泽、缝纫均匀平整,如果产品的布面不匀、质地稀疏、花纹紊乱、缝纫粗糙,其质量就难以保证,相应的水洗尺寸变化率、染色牢度等也可能超标;闻气味,挑花色。消费者在选购床上用品时可闻一闻有无异味,如果产品散发出刺鼻的气味,就可能有甲醛残留,挑选颜色时,应尽量选购浅色产品,这样甲醛、色牢度超标的风险会小些;看价格,多比照。同一类型的商品,如果是伪劣、冒牌产品一般低于正品的销售价格,如果价格悬殊太大,就要考虑其是否为伪劣产品。
市市场监管部门建议消费者最好到正规商场或厂家专卖店购买,可多方比对同类产品质地,切勿贪一时便宜而上当受骗。随着网络消费方式的兴起,网络销售渠道的床上用品合格率也并不乐观,而床上用品的质量好坏直接关系到大家的身体健康,因此消费者在选购时不要贪图网上价格的便宜,要选择相对正规的品牌。同时,还应注意产品的“三包”承诺,服装类“三包”范围及期限:西服、大衣、裘皮服装“三包”期为六个月;羊毛衫及其他服装、床上用品“三包”期为三个月;童装、针织内衣及纺织制品“三包”期为一个月。
6、药店涉嫌销售“三无”产品
案例:去年6月份,市市场监管局接到市民投诉,我市一药房销售的阿胶产品外包装上没有生产日期、生产企业等信息,且该产品外包装涉嫌侵权。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立即赶到现场进行调查了解。在现场经营场所柜内,执法人员查见装在白色纸盒内的4板(8片)铝箔包装的阿胶产品,产品外包装上确无生产日期、生产企业名称等相关产品信息标签。经调查了解,当事人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同时无法提供供货商的资质证明材料和产品的合格证明材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执法人员遂依法没收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并处罚款5000元。
提醒:根据2015年10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而该药房经营者无法提供该款产品供货商的资质证明材料和产品的合格证明材料。
同时,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如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生产许可证编号,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应当标明的其他事项。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该药房被查获的产品外包装上无生产日期、生产企业名称等相关产品信息标签,涉嫌销售“三无”食品,违反了食品安全法。
执法人员指出,因销售假药、过期药而被罚甚至入狱的案例并不少见,这些案例药店要高度重视,吸取经验。一直以来,虚假、夸大宣传也是药品经营中的“顽疾”,宣称保健食品具有治疗功效也是药店违法宣传“重灾区”。今年2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15个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典型案例,药店的质量负责人必须把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和GSP认证条款熟记于心,督促各岗位人员完成每天应做的工作,这样才能维护好群众健康利益,进而再谈稳定的客流和更丰厚的药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