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新闻网讯(记者 杨露露)大数据分析、无人机、视频监控、用电监控……当这些“黑科技”和生态环境执法结合,会产生什么奇妙的“化学反应”?今年5月,怀远县某医疗机构废水排放口在线监测数据显示超标蓝色报警,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通过调取数据、调取监控视频等方式认定,该机构药剂科库房临时工作人员,将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倒至废水排放口前段,导致该机构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日均值超标。
锁定违法证据后,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一张涉及1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该医疗机构。当前,这种依托物联网监管、大数据分析、无人机侦测、传感器监测等非现场执法手段,提升环保执法效能,已成为我市生态环境执法的常态。
“今年以来,我们不断创新执法方式,利用无人机侦测等非现场执法手段,协助发现违法线索,助力违法行为调查取证,实现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精准打击。”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葛贵惠表示,随着技术发展,执法方式发生了重大转变和优化。非现场执法对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利剑高悬”,这种非现场执法方式进一步推动了差异化执法监管,更加突出执法的精准性、科学性,是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
今年以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先后组织了生态环境执法无人机操作技能培训、污染源自动监控执法业务培训。以无人机操作技能培训为例,减少因人为误差导致结果偏差,影响污染物判定,并在现场操作过程中进行无人机控制航向、智能跟随、拍照取证等技能训练,推进装备“能够用、能常用、熟练用、用到点”。
生态环境执法对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关键作用。采访中,葛贵惠告诉记者,下一步,将不断深化通过科技手段实现“非现场执法”在日常执法中的运用实践,将现有“非现场执法”模式作为取证手段的一环,同时利用大数据分析、无人机、视频监控、用电监控等多种非现场监管手段,高效统筹执法资源,推进生态环境执法标准化、信息化、专业化和智能化,真正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效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