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朱永鑫 冯德传
张乃邓,1976年10月出生,现任怀远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他1994年12月入伍,多次受到营连嘉奖,两次被评为“优秀士兵”,1997年12月退出现役后,曾在厂里当过工人和保安,2003年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怀远县法院工作,荣立三等功一次,获怀远县法院“先进工作个人”、蚌埠市法院系统“优秀法官”、蚌埠市第二届“青年卫士”、全省法院系统“办案标兵”、全省法院系统“优秀廉政监察员”等荣誉,2022年获评蚌埠市最美退役军人。
1997年退伍后,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张乃邓报名参加了安徽大学法律专业自学考试。拿到教材后,他才知道自考之路的艰辛,但他深知通过学习知识改变自身命运的重要性,因此他从未想过退缩和放弃。军营淬炼的坚强意志和不懈的努力,使他咬紧牙关克服种种困难,利用工余及别人休息时间,刻苦学习专业知识,先后取得了大专和本科文凭。
2003年,报名参加怀远县法院公务员招录考试后,张乃邓的学习更是进入了拼命的状态。他一头扎进租住的一间小平房里,关上门窗,光着膀子在屋里做题、背书,一个月左右的时间里,除了吃饭、上厕所之外,几乎没有出过屋门。经过努力,他当年以总分第四的成绩被怀远县法院录取,完成了从保安到公务员的转变。进入法院工作以后,张乃邓仍然把学习作为提升自我、干好工作的重要前提。2005年他顺利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研究生学历。他还自费参加心理咨询师学习,取得了三级心理咨询师证书。
在怀远县法院,张乃邓历经法警大队、执行庭、龙亢法庭、河溜法庭、常坟法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一庭等多岗位锻炼,无论在哪个岗位,也无论担任什么职务,张乃邓始终保持革命军人的本色,顾全大局、心系群众,不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2010年初,第三批驻村帮扶干部选派工作开展,单位领导征求其意见时,他二话不说就答应了。在担任驻村第一书记的两年多时间里,张乃邓全身心投入,坚持吃住在村,经常深入残疾人、贫困户及孤寡老人家中,了解他们的困难与需求,为他们出谋划策,解决实际困难。他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为选派村修通了出村的道路,对村内道路进行了硬化,用实际行动赢得了选派村干部、群众的认可,展示了一名退役军人、一名法官的良好形象。
多年来,张乃邓始终按照“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把办好每一起案件,作为实现个人价值的途径。在工作中,他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不断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升工作能力,以对党的审判事业负责、对当事人负责、对自己负责的高度责任感、使命感,公正高效的审理每一起案件。自2007年从事民事审判工作以来,他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3000余件,取得了优异的工作成绩。他所在的庭室也多次获得“全省优秀人民法庭”“十佳基层政法单位”“全市法院系统优秀庭室”等荣誉。
张乃邓将所学的心理学知识运用到审理实践中去,在案件调解、当事人接待及心理疏导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他敢为人先,发出了全市法院第一份司法确认裁定书和怀远县法院首份调查令,对相关工作的开展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他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模式,搭建“3+1”矛盾纠纷化解平台,为怀远县法院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提供了有益的经验。2021年担任怀远县法院民一庭庭长后,他先后拟定了《怀远县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审判服务流程规范》《怀远县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公告送达规范》,为规范审判服务流程、提高审判效率等打下了基础。
张乃邓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以更加优良的作风、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优异的成绩,为党旗添彩,为军旗增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