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新闻网讯(融媒体记者 何沛)因未对校外培训机构发布违法广告行为予以制止,并为培训机构提供广告位,近日,市市场监管局依法没收上海某商业地产管理有限公司蚌埠分公司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据悉,这是全市开展校外培训广告管控工作以来,市市场监管局首次对公共场所管理者未制止违法广告发布进行处罚的案例。
近段时间,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整治校外培训广告专项行动中,通过监测发现某商业综合体内一楼立柱上张贴有违法违规使用“冬奥会”“冰墩墩”等特殊标志的某校外培训机构宣传广告。
“执法人员在查处过程中发现,上述广告系一家校外培训机构在取得该商业地产管理公司蚌埠分公司审核同意后,发布在其广告位上的。”市市场监管局广告科科长冯立群表示,该管理公司作为商业综合体物业管理企业,其从业人员事前对广告内容进行了审核,理应具备相应的广告审查能力。而作为公共场所的管理者,明知或应知校外培训机构利用其经营场所发布违法广告而不予以制止,违反了《广告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公共场所的管理者或者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对其明知或者应知的利用其场所或者信息传输、发布平台发送、发布违法广告的,应当予以制止。市市场监管局在对广告主某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作出处罚时,同时对该公共场所管理者依据《广告法》依法作出处罚。
市市场监管局在此提醒,按照“双减”工作意见要求,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网络平台以及公共场所、居民区等线上线下空间不刊登、不播发面向中小学(含幼儿园)的校外培训广告。一些商业综合体内校外培训机构较为密集,有的还冠以“教培城”名称,这就要求商业综合体物业管理方务必加强校外培训广告管控,加强对所属广告位、广告牌管理。对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予以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