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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委会函告业委会“卸权交印”

2019-10-18 08:12 蚌埠新闻网  

蚌埠新闻网记者 陈瑶

最近,荣盛·碧水湾小区的居民在小区各个大门口、宣传栏等醒目位置都能看到一份《关于要求碧水湾业委会尽快移交公章等相关资料的函》。这份函由小区所在的碧水蓝天社区居委会发出,主要内容是通知小区业委会移交公章、业主档案等资料。但社区此举却被业委会视为违规,业委会拒绝“卸权”。

社区发函请业委会“卸权交印”

昨天,在荣盛·碧水湾小区的几个大门口记者都看到了这份公函,不时有居民路过时会驻足停留仔细看看。在这份函中,社区居委会明确通知业委会“请于7个工作日内,向淮河社区行政事务管理中心碧水蓝天社区居委会移交碧水湾业主委员会公章、业主档案等资料。碧水湾第一届业委会不再具备行使业主委员会职责的资格。”

在这份函中,社区也表明之所以会有此举的原因。2019年7月27日至8月30日,荣盛·碧水湾小区业主大会采取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召开临时会议。2019年8月30日,在碧水蓝天社区二楼会议室,在小区业主义务监督员及到场业主的监督下,对入户征求意见公开唱票计票,会议进行全程录像。荣盛·碧水湾小区总户数1594户,经现场统计,本次业主大会临时会议书面征求意见结果为:同意改选荣盛·碧水湾小区业主委员会、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的票数为858票;同意荣盛物业公司继续服务荣盛·碧水湾小区的票数为1002票。

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十九条,“业主大会决定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及选聘、续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等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重大事项,应当经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的规定。根据本次业主大会临时会议征求意见结果,已有超过半数业主同意“改选荣盛·碧水湾小区业主委员会,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淮河社区行管中心:第一届业委会卸任,民意如此

记者又联系了碧水蓝天社区所属的淮河社区行政管理中心,该中心物业科工作人员表示,社区居委会对小区业委会工作具有指导、监督的职责,完全有资格函告业委会,请其尽快交出公章等材料。业委会的权利和义务都是广大居民赋予的,8月30日票选结果就已经公布,根据其结果显示,大多数居民同意改选业委会,既然大多数居民已经表态并做出了选择,小区第一届业委会不应再具有行使职责的资格。“小区业委会就是为了广大业主发声,现在业委会已经不能代表广大业主的利益,大部分业主已经不同意这一届业主委员会继续为大家服务,当然要尽快进行交接。”

小区宣传栏上张贴的公函

第一届业委会交出公章和业主等相关资料后,小区要如何继续有效地管理起来,该工作人员表示,依然要看广大业主的意愿。

业委会:居委会无权接收业委会公章

2017年4月,碧水湾小区业委会正式成立,任期3年,明年4月这一届业委会才算任期结束,我市很多小区都成立了业委会,可是未期满就被要求交出公章进行交接的却并不多见。昨天,记者联系了业委会主任耿承骧。耿承骧表示,社区的这份函,业委会是不会认可的。“我们即便移交也要合法合规地移交,如果这届业委会任期已满,小区业主大会召开,选出了第二届业主委员会,我们肯定会按照法规的流程,顺理成章地进行移交,而不是将公章、资料都交到社区居委会。”耿承骧告诉记者,社区居委会也是居民的自治组织,无权对业委会提出移交公章和业主资料的要求。

而业委会之所以不愿意将公章、业主资料等进行移交,主要原因就是这次要改选业委会的票选结果,业委会并不认可。

争执焦点:票选结果到底有效还是无效

以上业委会和社区同时提到的居民投票结果,其诞生来源于一次小区业主大会临时会议。今年7月27日上午,在荣盛·碧水湾小区西门的小广场上,部分小区业主、碧水蓝天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淮河社区行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经开区物业办工作人员共同出席了此次临时会议的启动仪式,当时小区业委会没有一名成员出席。

此次业主大会临时会议采取居民书面投票的方式进行,在临时会议的启动仪式上,碧水蓝天社区工作人员和小区业主义务监督员组成了9组上门入户调查队,在居民代表的监督下,对投票箱进行了开箱、验箱、封箱的公开操作,开始了入户调查投票。直到8月30日,票选结果公布。

票选结果公布后,业委会表示对这一结果并不会认可。耿承骧当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即表示,淮河社区行管中心曾要求业委会召开临时业主大会,但因程序不合法,内容不合法,业主委员会难以召开,所以,这次小区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由淮河社区行管中心牵头召开,从头至尾业委会无人参加,而这个投票结果也是在不合法临时大会的背景下进行的,业委会当然不会认可。

“就算有超过20%的业主要求召开临时业主大会,500多户签名业主的名单也应该是报给业委会,由业委会来审核,而不是由社区审核,但所有的环节都是社区一手操办。”耿承骧认为,召开业主大会要讨论的两个议题也完全不合法。“第一个议题是讨论是否要改选业委会,更换业委会成员,业委会自成立以来未有违法违规行为,到明年任期才满,现在就讨论改选业委会不合法。第二个议项是是否选聘、续聘物业企业。法院已经判决老物业荣盛离开,业委会也和铭威物业签署了聘用合同,这都是法律承认的有效合同,不存在要再选聘、续聘物业。”

淮河社区行政管理中心的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今年6月12日,碧水蓝天社区收到碧水湾小区500多名业主联名签字提议,需要召开业主大会。而且居民提议要决定两件事,一是是否改选业主委员会、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二是是否选聘、续聘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经20%以上的业主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于是,淮河社区行管中心向荣盛·碧水湾小区业委会发函,明确表态:“请荣盛·碧水湾小区业主委员会收到函后,7日内拟定荣盛·碧水湾业主大会召开方案,认真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对提议的事项做出决定。若未及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淮河社区行管中心将按照《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淮河社区行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业委会在回函中明确拒绝组织召开这次业主大会,所以只能由淮河社区行管中心来组织这次业主大会召开。淮河社区行管中心安排碧水蓝天社区居委会比对荣盛·碧水湾小区业主名册,并通过电话一一核实户主信息,确定已超过20%以上小区业主表达了自己的真实意愿。在这种情况下,才组织召开了临时业主大会,并开展了入户投票调查。

碧水蓝天社区负责人告诉记者,为了保证调查的真实性,此次民意调查是由碧水蓝天社区工作人员和小区业主义务监督员组成了9组上门入户调查队进行,从最初的对投票箱开箱、验箱、封箱是公开操作,到入户上门请居民投票,再到最后开箱计票,全程在居民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而且有视频录像为证,选票真实性经得起考验。

不仅不认可票选结果,业委会负责人表示,目前该小区业委会已经向蚌山区法院提起诉讼,状告淮河社区行管中心没有依法依规行政,使用行政手段过分干涉小区居民自治。上个月这场诉讼已经开庭,目前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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