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新闻网讯(记者 吴媛媛)近日,龙子湖区人民检察院未检科收到被附条件不起诉人小明(化名)和他的父母送来的一面写有“执法为民 关爱未来”的锦旗。
2017年9月份,怀远县某中学学生因琐事发生矛盾,继而相约打架,小明受同学邀约参与了这次打架。2019年1月9日,龙子湖区检察院受理案件,检察官在审查案件中发现,小明在案发时系未成年人,案发后主动投案,悔罪表现明显。通过社会调查,检察官发现小明平时表现良好,家庭也具备较好的帮教条件。办案检察官立足于“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小明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收到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后,小明向办案检察官表示,很感谢检察机关能给他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今后一定会知法懂法不犯法,做一个对国家有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