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小贴士
2步打开 媒体云APP
  • 点击右上角“…” 按钮
  • 使用浏览器/Safari打开

市生态环境局公布企业违规处罚情况

2019-11-12 08:33 蚌埠新闻网  

蚌埠新闻网讯(记者 靳瑾)因为疏于维护循环水池,围堰破损也没及时发现,导致废水流到了厂区外。不久前,我市一家商品混凝土公司就因为“粗心大意”被环境监察部门黄牌警告。从市生态环境局公布的企业“红牌”、“黄牌”情况表和三季度环境行政处罚情况来看,无论是企业因为粗心,还是任性,只要污染了环境就要受到处罚。

含碱废水“逃逸”

差一点就成了危险废物

“我们在巡查时,发现安徽华业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有废水通过下水道向外排放的现象。”昨天上午,负责该案件处理的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武克涛向记者还原了当时的情景。他回忆,虽然废水通过下水道后进入了厂区围墙外的环沟,严格来说还算在厂区的大范围内。但是眼看环沟就要漫溢,那时废水就会毫无阻拦地进入厂区外的土地和水体了。“这些废水本来应该循环使用的,所以厂子一般会建大储存池先收集起来。后来我们一看,问题果然出在储存池,是围堰破损了,水就顺着淌出来了。”武克涛解释说。

环保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联系上了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逃逸”的废水进行抽样化验。结果显示,PH值为12.3,属于碱性废水。“这个数值也很危险,再高一点超过12.5就属于危险废物了。目前还属于碱性废水,所以判定企业属于违规排放含碱废水。如果是危险废物,那对性质的判定就截然不同了。”武克涛告诉记者,高新区环境监察大队当即立案查处,并下发了处罚决定书,要求企业立即修补加固储存池围堰,停止碱性废水的无序排放;同时对厂区周边受到污染的土壤和水体进行修复。考虑到企业的行为已经违反了相关法律,执法人员也发出了一张黄牌警告,要求停产整顿,并在整改验收合格后恢复生产。

小问题不断

“任性”也要被罚

记者翻阅了市生态环境局公示的三季度环境违法行为处罚情况后发现,因为一点“小疏忽”导致大问题的情况还不少,而且大部分是因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比如安徽丽胜建材商贸有限公司就因租赁厂区露天堆放大量黄沙,未完全采取覆盖或密闭等有效措施防治黄沙扬尘污染,被处1万元罚款。而王徐州黄沙堆放点虽然没有大量堆放,但因为地面残留有黄沙,没有完全采取覆盖或密闭等有效措施防治黄沙扬尘污染,也被处1万元罚款。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句话重复了无数次,但有的企业依然置若罔闻,防治污染的主体意识不强。另外,也有企业因为“任性”被处罚。不久前,环保执法人员接到群众投诉,前往蚌埠市众合化工贸易有限公司依法进行查处。但是,即便执法人员亮明了身份,出示了执法证件,该单位的工作人员仍将厂房大门紧锁,以此拒绝检查,结果被罚款0.3万元。

“从总体来看,我市的环境违法行为总体呈下降趋势,但问题往往出在‘细节’上。”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陈运告诉记者,随着环境监管力度的不断增加,环境精细化管理程度的提升,尤其是群众对蓝天碧水的期望值越来越高,环境违法的成本也随之增加。越来越多的企业生态意识在增强,但在具体的操作上仍存在不足。“所以也要求环境执法部门在严格监管的同时做好服务,帮助企业及时改正,避免环境问题整改‘一刀切’,而是要更好地落实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陈运说。(完)

251
相关阅读
template 'mobile_v5/common/wake'
0 条评论
来说两句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来说两句吧...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加载中。。。。
表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