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发布客户端讯(融媒体记者 何沛)市民李先生支付4200元定制一套结婚用的西服,后因故想要取消订单,却遭到商家拒绝。近日,市消保委接到省消保委转办的定制西服纠纷投诉,经过多轮调解最终为消费者全额挽回经济损失4200元。那么,日常生活中,消费者在签订定制合同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今年9月9日,李先生在我市某公司定制一套结婚用的西服。当天,双方签订定制合同,李先生全额缴纳4200元定制费用。9月10日,林先生反悔,要求退还4200元定制费用,遭到商家拒绝。
“李先生向有关部门投诉,但双方意见差距太大,调解被迫终止。9月14日,该投诉由省消保委转交给市消保委办理。”市消保委秘书处相关负责人丁成表示,市消保委秘书处立即联合蚌山区消保委和黄庄街道消保投诉站的工作人员对投诉内容进行分析研判。经了解,李先生在定制合同确认后,仅以合同中有部分瑕疵内容单方面要求解除合同。在双方协商过程中,因为承担损失问题未达成一致,导致有关部门依法终止对双方纠纷的调处。
经过工作人员多轮调解和法律宣传,双方表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商家给予李先生500元优惠。9月28日,双方在市消保委工作人员见证下根据协议逐项验货时,李先生发现西服内标注的面料羊毛含量为70%,与合同上标注的面料为全羊毛不符,随即再次要求退货。商家辩称,在行业内70%含量的就可以视为全毛了,剩余部分是丝光羊毛,主要为了衣服定型好看,交付的西服与当初样品面料一致,订单上的全毛字样是店员笔误,拒绝退货。
“商家在前期没有明显过错的情况下,消费者要求退货,经调解可以重新达成协议,也可以拒绝不合理要求。但是商家在履行合同时出现明显过错,被政府相关部门和消费者指出后,仍然不接受调处意见、不依法履行法定义务,则是要受到法律制裁。”丁成表示,商家有意拖延或者拒绝履行消费者合法要求,则会构成恶意欺诈。不仅要对消费者缴纳的货款进行“退一赔三”的惩罚性赔偿,还会因恶意欺诈被执法部门立案查处。
最终,商家当场全额退还李先生4200元定制款。
临近年底,各种大宗消费逐渐呈上升趋势。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定制类商品一旦双方达成协议,商家在经营过程中没有违法情况下,消费者没有行使7日内无理由退货的权利;同时商家在与消费者交易过程中,对定制商品的各种属性要介绍清楚,并在合同中详细标注,做到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定制合同一旦签订,在无法定理由的情况下,违约一方都要为自己的不慎行为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