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新闻网讯(记者 陈瑶)10月22日,本报2版刊登过《琥珀新天地南苑交房,业主集中维权》的报道。因为外墙鼓包、内墙掉粉、电表箱设计不合理等诸多问题,业主一直在使用与开发企业谈判、拒绝收房等多种方式维权。
近日,业主发现,因质量问题,小区施工企业已被监管部门出手重罚。一些业主在心中立刻产生了疑惑:既然负责小区的两家施工企业都受到了严厉处罚,小区交房前的验收是如何通过的?因质量问题,两家施工企业全都受到处罚,是不是意味着之前的所谓的“验收合格”就不算数了?
事件回顾:曾因质量问题被要求延迟交房
今年10月下旬,琥珀新天地南苑开发企业合肥城建通知小区部分楼栋业主,10月21日,去办理交房手续。但因为小区部分房屋被发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导致一批业主一直在维权。
小区房屋质量到底如何,符不符合交房条件?就这一点淮河晨刊记者当时采访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该站当时的负责人曾表示,琥珀新天地南苑原定于9月底交房,而监管部门因为对小区进行抽查后发现有诸多问题没有完善,不符合交房条件,所以未同意该小区进行备案交房。后经过一系列整治,监管部门在抽检后认为该小区高层住宅部分符合交房条件,才允许其进行交房。当时(10月下旬)该小区的多层住宅部分仍未能符合交房条件。
监管部门负责人则表态,会督促开发企业做好对业主房屋的维修工作,以及对业主的种种投诉、疑问做好解释工作。
监管部门发公示,因质量问题,两家施工企业受处罚
12月10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突然发布了一则公示——《关于对近期因质量等问题导致群体信访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处理情况的公示》。公示中表示:按照我市房地产领域风险防控会议要求,市住建局对近期因质量等问题引发群体信访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了全面调查,对相关责任人、企业认真落实处罚、问责以及督察整改工作,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相关单位和人员落实监管责任。
公示中明确了对企业和个人的处罚措施,“对琥珀新天地南苑项目施工单位蚌埠捌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罚款310963元、对负有直接责任的项目经理罚款15548元;对施工单位安徽四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立案查处,依法律程序在两年内限制其进入蚌埠市建筑市场。”
公示中也提道,“依据蚌埠市人民政府‘一季一考核奖惩’机制,市住建局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并在全系统通报。”
业主质疑:“验收合格”,施工方还会因质量问题被处罚?
施工企业被如此处罚并不算多见,这也引起了小区业主们的关注和疑问。
“因为质量问题两个施工企业同时都被处罚了,而且罚得还不轻,这是不是意味着交房之前、所谓的‘验收合格’的结果也是要被推翻?质量没问题才会验收合格,如果验收合格,为什么施工企业还要因为质量问题被处罚?”小区业主赵女士认为,既然施工企业因小区质量问题被处罚,就说明房屋质量有问题,交房之前的“验收合格”的结果也是不成立的。
质监站:不能推翻之前“验收合格”的结论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了建管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并向对方问出了业主心中的疑惑。“不能因为施工企业因房屋质量问题受到处罚,就否定、推翻之前‘验收合格’的结果。”相关人员给出的解释是,交房前的验收是一项整体、综合性的验收,包含很多项目和内容。楼盘能被允许交房,肯定是在综合评定上达到了交房的要求,通过验收。但后期在某一具体细节中被发现了问题,施工企业恰恰是因为这些细节的质量问题受到处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