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发布客户端讯 近日,市医保局发布提醒,我市城镇职工医保征缴业务经办期调整,相关单位、人员注意不要跑空。
从2023年12月起,我市城镇职工医保征缴业务经办期调整为每月6日至当月底的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市、县(区)等各级医保经办窗口办理用人单位、参保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参保登记、参保信息变更、在职转退休等城镇职工医保征缴业务。
每月1至5日为经办结算期,期间城镇职工医保征缴业务停止办理。
各参保单位因经营变更等情况需要变更区划的,请于缴纳费用后的当月,至税务部门及医保部门同步申请区划变更,以免影响后续缴费。
新办理医保单位参保登记(医保开户)的单位,根据办结单位参保登记(医保开户)后生成的单位编号,及时与税务部门进行关联。
各参保单位办理职工参保登记(含新增、续保)或者缴费工资变更时,保持医保部门申报的缴费工资与税务部门申报的缴费工资一致。
融媒体记者陈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