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新闻网讯(记者 杨露露)1月21日,记者从市发展改革委和市交通运输局获悉,2020年春节期间,市区巡游出租车将实行临时加价政策,出租车计价器在显示价格外每车次另加收3元。
春节临近,上路运营的出租车数量过少,有时难以满足市民大量的用车需求。为保障春节期间城市交通运力和正常营运秩序,更好地满足市民出行需要,市交通运输局和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通知,明确2020年春节期间市区巡游出租车实行临时加价政策,即市区巡游出租车计价器在显示价格外每车次另加收3元,执行时间为2020年1月24日零时起至2020年1月30日24时止,不得提前和推后。
为解决春节期间“打车难”问题,鼓励更多的出租车司机能够上路运营,多地纷纷出台春节期间打车加价政策。截至目前,省内滁州、铜陵、阜阳、宣城、黄山、宿州、池州、淮南、淮北、巢湖等10个城市已出台春节期间巡游出租车实行临时加价政策。
通知要求,各出租汽车公司及经营者应在巡游出租车内醒目位置进行价格公示,提高服务质量,提升群众出行满意度。价格行政主管、价格行政执法和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依法严处违反规定乱涨价、乱收费行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