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所有电动车主
根据《刚刚发布!抓拍通告!》,蚌埠交警自2024年5月27日对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以下15人
未按短信提示在15日内
到辖区交警大队接受处理
且有多次未戴头盔违法记录
现予以曝光
望广大电动车驾驶人引以为戒
姓名:程某某
身份证号码:3403211989********
违法次数:5次
姓名:韩某某
身份证号码:3403111991********
违法次数:5次
姓名:何某
身份证号码:3403021982********
违法次数:5次
姓名:胡某某
身份证号码:3403041980********
违法次数:5次
姓名:李某某
身份证号码:3403212008********
违法次数:5次
姓名:李某某
身份证号码:3403111995********
违法次数:5次
姓名:刘某
身份证号码:3403042004********
违法次数:5次
姓名:刘某某
身份证号码:3403211970********
违法次数:5次
姓名:殳某某
身份证号码:3403211994********
违法次数:5次
姓名:陶某
身份证号码:3403111987********
违法次数:5次
姓名:袁某某
身份证号码:3411221990********
违法次数:5次
姓名:张某
身份证号码:3403021987********
违法次数:5次
姓名:赵某
身份证号码:3403041988********
违法次数:5次
姓名:赵某
身份证号码:3403211990********
违法次数:5次
姓名:赵某
身份证号码:3411261989********
违法次数:5次
公安交管部门将向当事人发送短信提示,告知违法行为,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逾期不接受处理将予以曝光并抄告所在单位、社区。
交警部门提醒,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增强文明守法意识,做文明出行的参与者和推动者,共同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交警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