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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监控有规可循 公共区域备案在即

2025-04-22 08:51

蚌埠发布客户端讯(融媒体记者 谢勋章)个人可以在家里安装监控吗?可以监控哪些区域?近日,国务院颁布的《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以下称《条例》)对公共区域进行了明确界定,也让居民这一行为“有法可依”。

如今,无论在住宅区、马路上或者商场内,随处都能看到各类公共或个人的监控设施。近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了解到,早在2020年,通过多方努力,我市就实现了重点公共区域视频监控全域覆盖目标。这一成果为城市的公共安全保障奠定了坚实基础,使得城市在治安防控、应急处置等方面具备了更强大的技术支撑。随着监控网络的日益密集,如何在保障公共安全与个人隐私之间找到平衡点,成为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条例》规定,商贸中心、会展中心、旅游景区、文化体育娱乐场所、教育机构以及客运列车、营运载客汽车(大中型)等公共场所涉及公共安全区域的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由对相应场所负有经营管理责任的单位按照相关标准建设;旅馆、饭店、民宿等经营接待食宿场所的客房或者包间内部,以及学生宿舍的房间内部,或者单位为内部人员提供住宿、休息服务的房间内部等区域、部位禁止安装图像采集设备及相关设施。

对于个人安装视频图片监控设备,市公安局科技科民警王溥仪说,个人仅限于对负有安全防范义务的场所安装图像采集设备及相关设施,不得监控其他区域及公共场所。若涉及公共区域,个人必须按照《条例》要求进行改正,并删除所收集的视频图像信息。

该《条例》出台后,我市正紧锣密鼓地开展公共区域建设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备案工作。对于新建的公共安全视频系统,要求在30天内完成备案;而已建成的系统,则需在90天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备案工作从4月1日起全面启动,需在7月1日前完成所有已建系统的备案。为方便市民办理备案手续,各县区公安分局和政府服务大厅开通了线上与线下双渠道服务(备案网址http://psvs.mps.gov.cn)。市民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通过线上平台提交材料,或线上下载备案材料模板前往线下服务窗口进行办理,以完成备案流程。

完成备案工作后,我市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强对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系统规范运行,切实发挥其在维护公共安全、保障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对于发现的问题,将及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确保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在公共场所摄像头管理方面,所有公共场所安装的摄像头应设置显著的提示标识。若摄像头安装位置不当,或不具备安装条件却违规安装,公众有权进行举报,以保护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权益,确保公共场所的视频图像信息采集合法合规。

编辑:贾铁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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