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新闻网讯(记者 吴媛媛 通讯员 李守卫)8月21日,市检察院、市司法局举办蚌埠市人民监督员聘任仪式暨人民监督员初任培训班,40名新一届市级人民监督员上岗履职。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人民检察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一种外部监督制度,市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由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负责选任和管理。此次市级人民监督员换届根据《安徽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规定》,经个人报名、组织推荐、资格审查、拟任公示,并经市司法局党组研究,决定选任40名来自不同行业和领域的代表作为新一届蚌埠市人民监督员,任期五年。本届聘任的人民监督员人数为上一届的两倍有余。
按照规定,人民监督员可对检察机关案件公开审查听证、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巡回检察、法律文书宣告送达等多项工作依法进行监督。同时,人民监督员通过其他方式对检察办案活动提出意见建议的,人民监督员工作机构应当受理审查,及时转交办理案件的检察官办案组或者独任检察官审查处理。
当天的培训邀请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和市检察院高级检察官授课,讲授人民监督员的角色定位、监督路径与制度创新,以及人民监督员如何监督检察机关办案活动等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