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新闻网讯(记者 陈瑶)4月16日下午,《蚌埠市人民政府聘任高级经济顾问暂行办法》新闻发布会举行,我市正式建立了高级经济顾问制度。
为充分发挥高级经济顾问的决策参谋和攻坚克难作用,加快推进我市“三地一区”两中心建设,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我市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以市政府名义柔性引进国内外专家、学者和高级管理人才,并制订了相关举措。
新闻发布会对我市高级经济顾问制度进行解读,明确了高级经济顾问的基本条件、工作职责、选聘程序等内容。高级经济顾问必须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研究能力,学术造诣深厚,对某学科领域研究取得重大学术研究成果,在国内外同行中具有相当知名度和影响力,能够把握我市经济、社会、科技等领域发展重点和趋势。高级经济顾问还要承担多项工作职责,比如,参与编制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行业发展专项规划等工作;为我市政府工作报告、重大经济政策措施、重大经济活动、重大建设项目和社会事业等事项提出对策、意见和建议,指导某项重点工作的组织实施;应邀到我市开展调查研究、专题研讨、决策咨询、项目论证等活动,为政府或部门决策提供咨询服务等等。